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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在学文艺学 完结+番外》TXT全集下载_1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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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殊嘛, 半个外国人, 一看就不能吃辣椒, 来这里最合适了。

冰窖胡同倒远不近, 没有直达的公交车,的士又因为是旧式胡同路窄难行,基本开不进去。要说直接走过去吧, 这个天还真的挺冷的,所以我准备祭出我的坐骑,让宝驴带我和樊殊自由飞翔。

但直到我回寝室找了半天车钥匙、眼瞅就快到约好的时间之时, 我才反应过来了三件事:

第一,自从我上次出车祸,我把车往路边随手一停之后,我那血迹斑斑的车就一直停在那个路口风吹日晒——我把它给忘了!

第二, 我找不到我车钥匙了。

第三……

还差十分钟六点的时候,鹿子终于回来了。

她一进门,就后退了一大步,惊恐道:“我擦!我们寝室是过台风了吗?”

“你终于回来了,你怎么不接我电话?” 我坐在垃圾哦不衣服堆上,抬起一只疲惫的眼皮。

“我手机没电了啊……不是,你,”鹿子揉了揉眼睛,手指都在颤抖,“你到底在找什么啊?我的天啊!”

“我在找我车钥匙。我记不得我放哪儿了。”

“你不是把车钥匙给我了吗?!”

“我这不才想起来吗!”我恼羞成怒地说。

这就是我反应过来的第三件事了!我都把寝室翻了个底掉之后,才顿悟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三天前就把钥匙借给鹿子了!

我要是找得到就有鬼了!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还在和论文奋战,每天活得不知今夕是何夕地,昏天黑地之中突然收到鹿子的微信,她问我钥匙放哪儿了说要拿去用,我连脑子都没过就把位置报给她了。现在看来,这不光是脑子都没过的问题了,这是脑子没了!被吃了!被消化了!

我垂头丧气地把衣服往衣柜里捞,边说:“说起来,你借我车钥匙干什么呀?”

“这个……”

“你帮我去取车了吗?”我好不容易把衣服放进去了,草草收了下包,把手机等必需用品都放进去之后,就准备下楼,“如果取了的话那就太好了,我回头请你吃饭。今天我要带樊殊去吃好吃的。”

鹿子干笑:“我没取啊。”

“那你借去是做什么?”我奇怪地看着她,“光拿钥匙也没用啊。对了,差点忘了。”我走到她后面,拿起我放在窗台上的相机包。

鹿子说:“怎么说呢,我虽然没有取,但是有人帮你取了。”

我越来越听不懂她的话了。

鹿子正打算说什么,忽然楼下有喇叭声传来。鹿子探头看了一眼,如释重负地说:“行了,我也不用解释了,因为那个帮你取的人来接你了。”

恰在这个时候,手机响了。我拿出来,樊殊纯黑色的头像在这个晚霞纷飞的时刻很耀眼:“师妹下来,我在楼下了。 ”

我拿着包下楼了。路过一楼生活室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一眼。只见在这个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时间点,生活室中一反常态地聚集了一大堆人,并且不是吃外卖或者做作业,而是像小笋子要出土一样“红杏枝头春意闹”,全聚在窗子那里张望,兼及交头接耳:

“我们学校什么时候有这么帅的人了……”

“这不是樊殊吗?”有人给旁边的女生科普,“文学院学文艺学的,挺有名的,之前评校草的时候就上过榜,你不知道?”

“我知道啊!但他不长今天这样啊!”

“别嘴炮了!你拍了没有啊!”

“拍了拍了,我手机都没内存了…靠!他到底在等谁啊!气死我了!”

???

我满脑袋黑人问号地刷卡开门。

一道金光登时以至少十万伏的态势闪瞎了我的钛合金眼。

好…好帅!

我素来是知道樊殊的好看的。哪怕他万年只会白衬衫搭一切,从来没有打扮过,但只要是站在那里,就可以清清爽爽地吊打方圆至少一公里的颜值。

但我不知道他打扮之后居然会这么好看。

穿着一身黑风衣的樊殊一手抱着摩托车头盔,一手扶着黑色的电动摩托。肃杀感如落叶一般扫过心腔,而比平时更加凌冽的剑眉,在路灯昏黄的照耀下,简直俊美到不可方物了。

他见我出来,微微颔首,伸出手。

他说:“师妹,过来。”

我说:“你化妆了?”

“没有!”

话音刚落,手机铃声就响了。我愣愣地点击接听,并且手抽地碰到了外放。只听得狗师兄的声音以高强混响的态势汹涌而来:“师妹!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不要告诉别人尤其是樊殊!樊殊化妆了!!!他去找赵二哥画眉毛了!!!!!我的天啊,这是什么绝美爱情啊摔!”

赵二哥,文院有名的精致男孩,化妆技术鬼斧神工,据说他有一百多把专业的化妆刷,连起来可以把脸给画秃。

我默默地关了手机。

樊殊的脸色在路灯下飞速地变换,最后他猛地栽下头:“走吧,你指路。”

“……”

我不知道樊殊什么时候学会骑车的,但很明显,他现在的技术已经勉强可以和四年老司机的我持平了。

在后排坐着,我小心地扶着坐垫,感受着不一样的座位触感。这似乎是我的小电驴,又似乎不是,因为我觉得皮子明显没有那么年久失修了。不光如此,车把、早就不灵敏的马达、方向转盘,在上次冲撞中严重扭曲的承重杆……所有的都被更新了,所有的隐患都被解决了。

“找鹿萌拿了你的钥匙,问了她一下你停车的地址,”樊殊在前面解释道,他的声音在风中显得断断续续,“算你走运,停了一个多星期不光没丢,还在持续的阴雨天气中没有锈死,还能修。希望你下次能够及时想起自己的车,我希望这不会是一种奢望。”

原来他这几天消失,是去修车了。

我抽了抽鼻子,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情绪在蔓延:“那……那我自己本来会去取。”我嘴硬道。

“你是会取,你只是会等到要用的时候才想起。指路吧。你说的到底是哪家?”

“……右转。”

上车的时候,樊殊把摩托车头盔给了我。过了一个红绿灯的时候,我把头盔摘下来,递给他。

樊殊头也不回:“不要。”

我直接给他套到了头上:“怕你冻晕了翻车。”

“那你把羽绒服的帽子戴上。”樊殊想了想说。

我从善如流。

红灯很快就过了,进入了黄灯。樊殊准备出发,而我也握紧了身下的车座,知道他马上要加速了。这个姿势不太好保持平衡,所以一定要小心。

正在我和车作斗争的时候,冰冷的手掌握住了我的手。

我愣愣地看着樊殊牵过我的手,让它们搭上他的腰间:“安全最重要。”樊殊说完后,绿灯正好被切换过来,车像是箭一样稳稳地弹了出去。

上次的时候,他还不会骑车呢。

我心里乱七八糟的感觉越来越多了。

我们很快驶到了目的地。樊殊把车停到了巷子口,锁好车之后,和我一起走进了店面。他摘下摩托车头盔,露出了被冻得通红的脸颊:“就是这里吗?”

“是呀,可好吃了。”回到了熟悉的环境,我定了定神,赶快招呼老板道,“老板娘,一份涮羊肉,肉要最好的!”

“哟,小册来了,”围裙上绣着水仙花的老板娘从后厨走了出来,擦擦手,笑眯眯地说,“没问题!”

“你们很熟,”等涮锅里的水加热的时候,樊殊给我说,用的陈述句,“我看店里这么多人,她只在招呼你。”

“还行,因为我老带客人来嘛。”我一边给樊殊打调料,一边拼命地客串安利工作人员,“来来来,你尝尝这个肉,巨好吃!真的巨好吃!”我把一块肉夹到他碗里。

“作为一个学文学的,你的形容词库还可以再多一点。”

“尝尝嘛,尝尝。”

樊殊夹起那块肉,放到了嘴里。我期待地看着他:“怎么样,好不好吃!”

樊殊点点头,又夹了一块。

看到他吃的停不下来,我也很开心。其实请客吃饭最怕的倒不是花钱或者别的什么,而是客人对这个根本就不感兴趣。那种感觉还是挺失望又挺不好意思的,因为自己耽误了别人的时间和味觉。

我美美地也开始吃,不时还会和他抢肉。樊殊倒也不让着我,和我一起抢的眉飞色舞,他果然真的很喜欢吃涮羊肉,这顿饭真是请得太值了。

因为以前他吃饭的样子,总让我怀疑他是喝露水长大的。

在太宰治的《斜阳》里,有一段非常经典的描写,说主角的妈妈作为一个老牌落魄贵族,使用汤匙时手指的动作就像是翻飞的蝴蝶一样。樊殊吃饭的感觉和这个就差不多,虽然没有那么夸张,但也能看得出,主人拥有着非常优雅的用餐礼仪。

抢肉的间隙,樊殊忽然开口:“师妹,问你一件事。”

我笑嘻嘻地说:“把你这块肉给我,随便问。”

樊殊把肉直接夹到我碗里:“三年前的小挑,你是不是得了一等奖?”

我的筷子停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了。

求收藏!求点击!据说应该吆喝一下【其实是之前收藏掉太多了有点被吓到】

另外说一下,由于本文是半现背,一些东西我会说明,但有时我会忘记。如果看的过程中有不太明白了欢迎留言问我,我一定会回答的,也祝同志们看文愉快,虽然我也知道看这篇文的半个教室都坐不满= =

☆、回忆

“挑战杯”是一个全国性质官方背书的大学生比赛, 每年都会举办一次,但隔年的比赛内容会不一样。“大挑”指的是创业比赛,奖金会更多,活动也更隆重, 之前红红火火的“小黄车”项目就是当年的大挑一等奖(当年后续姑且不论了)。而“小挑”指的是两年大挑间隙举办的比赛, 也叫“挑战杯”, 但主要比的是学术论文,奖金较少, 学术性会更强。

樊殊骤然说起这个事,让我都愣了一下:“呃……我都忘了。”

“我在官网看到了你的获奖论文, ”樊殊看着我, “非常厉害,实至名归的一等奖。”

“也没有,鹿子帮了挺多的, 我们是合作……”

“鹿萌给我说, ”樊殊打断我, “说当时百分之八十的工作都是你在做。特别是定方向、选题的环节, 基本是你一手操办的。她还说你在本科期间成绩一直都很好,在学生会也做到了部长的职务。”

“……那都是好早之前的事了。”

樊殊忽然说:“你明明是一个这么耀眼的人,为什么总是不自信呢?”

“因为我本来就很差啊。”我条件反射地说。

他严厉地看着我, 似乎对这个答案很不满意。

我也意识到这个答案似乎确实丧过头了,便补救道:“师兄啊,我要真像你说的那么厉害, 我就不会成为你师妹了。你可能不知道,我是重考了一年才考上研的。”

“鹿萌说,你当时成绩好到能保研却没成功是因为大一作死选修了数理逻辑,挂科而自动失去保研可能, 实际上你除了这门课,其他课的成绩都是前列。而你第一年没考上……是因为你在初试那天去面试了。”

“这个鹿子怎么什么都给你说。”我小声嘟囔。

樊殊叹了口气:“不要怪她,都是我在多问。话又说回来,你这次的论文也写的非常好。我并不是礼节性的称赞。我说这些,只是希望,”樊殊停顿了一下,“你可以活得更开心一点。”

“你可以神采飞扬的,师妹。”

樊殊的话,让我五味杂陈,连往日最爱的涮羊肉都索然无味了。

他居然知道我不开心。

我心里巨震,那些被我刻意忽略的情绪一下子涌了上来,连带着回忆,连带着往昔所有痛苦的瞬间。涮锅的炉烟爬上我的眼镜,让樊殊的脸看不真切。

可我知道,他在担心我,认真地担心我。

我其实从来不是一个爱多说自己事情的人,因为我觉得没必要,没有人会真正对另外一个人的事感同身受,所以说出去,无非就是以私事本身的狗血性搏点廉价的安慰罢了。何必要当祥林嫂呢?自己也贱了,听的人也很困扰。人与人的沟通百分之八十的情况下本来就是无效的,还是自己消化吧。

但是现在,我很想说,非常非常想说。再不说我会疯的,如果不能让樊殊听到,我一定会疯的。

“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我看着炉烟,尽量克制住自己的语气,“那个人是我的初中同桌。”我以为我会说不出来,没想到一旦开口之后,一切就像是水银泻地一样流淌了,“我们关系一直很不错。”

岂止是不错,简直是太好了。

我们会在写完作业之后会答案,会在课间聊到头掉。在中考出成绩的时候,是他第一个打电话给我的。

他在班上受欺负了,我帮他去打架。我考试没考好被妈妈训得抹眼泪,他放学后带我去吃甜点,打游戏放水给我。

“我其实初中很贪玩,成绩并不好,但他一直还不错。他给我说,希望未来我们还可以一起读书,于是我就发了疯地努力,后来中考一考完我就睡了整整三天,因为实在是太累了。”

但是很值得。

因为醒来之后,当我揉揉眼睛,打开被敲响的房门时,看到的是他的笑脸。

太好看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笑脸。为了它,我可以付出一切。

“我们表过白,在那个拥有西瓜、世界杯和炸鸡的暑假,”我很感谢涮锅的雾气,如果不是他们,我现在脸上一定很难看,“啊,不过是小孩子的表白啦,像开玩笑一样,不过我们约定了,我们一定要考到同一所大学,到时候我们就可以真正在一起了。”

“我真的喜欢他,真的好喜欢他……”

樊殊一直静静地看着我,没有说话。感谢他不说话,这让我还有把故事说完的勇气。

“然后他就把我忘了。”

他把我忘了,却不是因为时光流逝自然衰变,或者是喜欢上了别的女孩。如果是这些,我或许还不会这么耿耿于怀,可是真相是,他把我忘了,原因却是一个意外。

他在那个暑假的最后跟着父母外出旅游出车祸了。

重度脑震荡,在医院躺了快半年的时间,差一点就成了植物人。好不容易醒了过来,过去的记忆却丧失了大半。后来虽然在医生的帮助下想起了一些,但那些被捡起来的记忆,却再也不是原来的记忆了。

它们对于他来说,就像是电脑找回的数据。但也只是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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