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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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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寒生娶安宁的时候,那聘礼里的缝纫机,到现在,都是好多人羡慕不来的东西。

如今,又冒出来,赵大勇娶的媳妇儿,会给一辆自行车。

没人谈论才奇怪。

叫夏大妮的女人,一脸谨慎。

一副打死也不开口的模样。

但李春花是谁啊,软磨硬泡,甚至不惜将自家那点八卦,贡献出来。

比如苏红和安大可之间的事儿等等。

这样一来,夏大妮倒是放心大胆的提起了田小玲。

当然,是在李春花耳边耳语的。

原来田小玲十七岁,就嫁到了李子大队李顺子家。

当初老田家是冲着李顺子家里男人多,干活儿的劳力也多,饿不死田小玲。

当然,他们也找李顺子家要了一大笔彩礼。

婚后,田小玲一天活儿没干过。

还是那么困难的年月,大家都是拼命干活儿的时候,田小玲就天天在家玩。

大事小事不管,油瓶倒了,也不扶。

对着男人李顺子,非打即骂。

好好一个年轻小伙儿,硬是将人蹉跎成了佝偻病秧子。

那李顺子,一个星期,就得去卖三回血,卖回来的血,全供养了田小玲的挥霍。

人为啥能够长得油光水亮的?

还不是吃了李顺子的‘血’。

不过如果只是这样,日子其实也能过下去。

其实,最重要的,还是作风有点问题。

因为不是什么好事儿,夏大妮也不敢说的太仔细。

总之,就是好吃懒做,又不把男人当人看,还偷人,所以连人带孩子,一并送走了。

这等瘟神,离开老李家的时候,李大顺亲爹,还拿了一个大锣鼓,敲遍了全村。

李子大队和田小玲娘家超美大队,人人都知道这事儿。

只是,隔了大队,加上田小玲母亲在大队撂过狠话,谁要是敢说她闺女半句坏话,她就让闺女带着仨孩子,去那家人白吃白喝。

这年岁,自己都吃不饱肚皮,哪里还能让别人白吃。

所以大家都默契的不说话。

当然,要是王大山去打听,肯定能打听到。

他可是大队长,时不时的,是要和其他大队的大队长一起去乡公社开会的。

他要问,人家能不说?

李春花张大了嘴,她可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种女人,还有这种荒唐事儿。

“春花,你可别乱说啊!我娘家穷,可禁不住那田小玲一家四口去白吃白喝。”夏大妮道。

李春花答应的干脆。

转头,趁着拉屎的功夫,就把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安宁。

安宁听完,并不惊讶。

就是惊讶,李春花咋知道,自己想知道田小玲的事儿。

李春花嘿嘿笑,“你跟着大队长去老王家的时候,恰好你二叔在附近,虽然没听清楚你们说的啥,但是田小玲的名字,你二叔听见了。

我们这不也是想听听笑话嘛,田小玲是谁,都知道!也猜到,是啥事儿了!夏大妮是超美大队的,又和田小玲是亲戚,也不是什么秘密!”

总之,也就是一个很巧合的事儿。

安宁:“麻烦二婶了!”

“不麻烦,你还是赶紧告诉金爱菊,别让自己表弟,娶了个镶金、币的回去,赔了钱不说。到时候,头上的草长了几米,都不知道咋回事儿!”

李春花说话,一如既往的粗鲁,安宁哭笑不得。

第123章 这婚不结了

安宁计划等下午收工,就去告诉金爱菊,自己知道的事儿。

但还没等她去,金爱菊那边,就有变数了。

是赵大勇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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