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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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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为惧。

她又摸摸小崽儿的脸,笑容温柔:“爸爸上班去啦,上班才有钱给咱们暮暮买奶粉。”

见宁暮暮不吃了,宋玉絮又摸了一下他的肚子……嗯,鼓鼓的,吃饱了。她把人抱起来拍了拍奶嗝,又抱着她在休息室里绕了几圈,成功的把人哄睡了之后才重新放回小床上。

因为马上要炒菜,厨房里面油烟大怕熏着孩子。她请王金花帮忙,两个人合力把小床抬到了厨房外面她看得到的位置。期间宁暮暮睡的就跟个小猪崽儿一样,连眼皮子都没有动一下。

“可真乖,真的好带。”王金花看着都羡慕。她生了几个孩子都没有那么好带的,孙子就更不用说了,晚上精神的就跟灯泡一样,白天倒是睡得喷香。关键是她们都得上班,晚上睡不好白天上班就没精神,一段时间下来人都消瘦了不行。好在她亲戚退休了能帮着带孩子,要不然她们这一家子身体都扛不住。

“他是挺乖,除了饿了或者是拉了会哭一下,别的时候都是自己玩或者是睡觉。”宋玉絮说:“孩子好带,我和宁昭两个人也轻松。”

“是来报恩的。”说话这句话王金花像是想起了什么,连忙四处看了看,见没有人听到她说的这话她才不好意思的朝宋玉絮笑了笑:“刚才大姐这话,你就当作没听见。”

这会儿可是破四旧,报恩这种话是万万不能说出去的,她刚才也就是一时嘴快了,话都说出口了才反应过来。

“放心吧王姐,我不会说的。”

王金花这才放心下来,她知道宋玉絮不是爱背后说人话的人,也知道宋玉絮的品性,但是事关自己,总是想要多问上一句心里才踏实。

宋玉絮也知道她的想法,她也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人往往是这样,在面对和自己有关的事情时,都会想要多问上几句让自己放心。

人之常情,没什么好指责的。

安排好了宁暮暮,宋玉絮就洗干净了手跟赵大厨一起开始炒菜做饭。今天比往常要多两道菜,所以做饭的时间也得提前一些,要不然赶不上正常的时间点吃午饭。

小鸡炖蘑菇是最先下锅的,因为鸡得炖就一些才能入味才能咬得动。赵大厨做小炖蘑菇的时候,宋玉絮就在旁边的锅里做红烧鱼。

食堂外面工作的肉联厂员工闻着飘荡在厂子上方的肉香味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真是觉得养猪场那边顺着风飘过来的猪粪味都没那么难闻了呢。

在肉联厂员工们抓心挠肝的期盼下,下工铃终于响了。一群人一窝蜂的冲向了食堂,一入眼就看到了平时打菜的台子上摆着的那几个大盆。

每一个盆都被堆的冒尖了,甚至还能看到装小鸡炖蘑菇那盆最上面的站着的一个肥嘟嘟的鸡屁股。

嗯……看着就很有肉。

刘永军听到旁边的人‘咕咚’一下咽了口口水,他难以置信的看了过去:“鸡屁股你也馋。”

“怎,怎么了。”对方卡壳了一下,然后就变得理直气壮里来:“鸡屁股又怎么了,我就爱吃鸡屁股,那可都是肥嘟嘟的肉。”

刘永军:“……。”

刘永军:“!!!”

他往旁边蹭了蹭,走远点。

他可不爱吃鸡屁股。

作者有话说:

宁暮暮:我很快就能说话能走路啦,爸爸妈妈等我哦。

ps:

今天我问我妹妹,说:“为什么看小说,穿越的女主男主,都是知道造火药造大炮,能造水泥肥皂玻璃,再不济还能卖几个菜方子发家致富的。”

我妹妹说:“可能这个设定比较好造反,毕竟穿越到了古代的要么就是成了皇后,要么就是成了保皇党,或者是从龙之功。”

我“啧啧啧”,说:“穿越都有限制的,没点技术还真不行,非得饿死。”

第七十一章 (捉虫)

小孩长起来真的是一天一个样, 明明满月是七月下旬的事情,这会儿也已经到了年底了,衬衣换成了棉袄, 可时间仿佛却还是在眼前。

宁暮暮就跟宁昭说的一样,比同龄人要聪明不少, 不到六个月已经会坐会滚了,自己一个人在炕上玩的时候不把炕围起来都不放心,生怕他会掉到地上去。

“暮暮,在这里等妈妈, 妈妈干完活就来看你。”宋玉絮亲亲儿子白嫩嫩的脸蛋, 然后把人放回小床上就去开始干活。

现在天冷, 宁暮暮的小床也从食堂和食堂外面移到了锅炉房。当然没有贴着锅炉放着, 而是选了一个相对暖和还不熏人,她又随时能看到的位置,这样宁暮暮既不会冻着也暖和。

宁暮暮几个月下来已经习惯了爸爸妈妈经常要干活不能随便陪着他了, 他看妈妈走了,自己也不困,就躺在小床上‘咿咿呀呀哦哦’的抓着长耳朵布兔子的耳朵自己跟自己玩, 玩的乐呵的时候还会笑两下。稚嫩的童音传到食堂里面, 哪怕是已经习惯了他的乖巧, 王金花和赵梅秀两个人都感到稀奇,说:“暮暮这孩子真的是乖,要是换做我家那个, 早就嚎起来了。”

同样是小孩, 好带的这么好带, 难带的这么难带。

宋玉絮知道王金花这是说的她家刚出生不久的孙子, 她孙子出生没有办完月, 就是洗三那天给厂里的人一人发了个红鸡蛋。宋玉絮得了她的鸡蛋,根据宁暮暮出生时王金花给的礼,回了她两包红糖和二十个鸡蛋。

这年头红糖是好东西,价格高昂还难买,往往是一糖难求。宋玉絮的红糖是在优选系统里面买的,一份就一斤,还不到六块钱。当时王金花给的礼是一桶麦乳精,麦乳精一桶是三块钱但不要票,红糖五毛钱一斤要搭红糖票,鸡蛋也是要鸡蛋票的。这么算下来,百货商店里面价格相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宋玉絮给王金花孙子的礼都是在优选系统里面买的而已。

“王姐,你孙子晚上还哭啊?”

“哭,白天睡的贼香,叫都叫不醒,不是拉尿布上就是尿在尿布上。晚上特别精神,那两眼睛简直比咱们厂里的灯泡还亮,嚎起来嗓门还大,真的是嚎的我头疼。”王金花说着叹了一口气,对宋玉絮羡慕至极:“要是我孙子有暮暮那么乖就好了。”

虽然说家属院里的人都知道她家添了了个孩子,小孩子哭小孩子闹可以理解,但是总这么下去也不行,大家都还要上班呢,晚上闹的人家不好睡,第二天都会没精神上班。

宋玉絮看着王金花和赵梅秀眼睛下面日渐加深的黑眼圈,感觉自己能多爱宁暮暮好几遍。要是宁暮暮是个哭包,这肉联厂哪里能同意她把宁暮暮带来上班。

但是她也不好说什么,说多了还怕王金花觉得她是在炫耀呢,她只能笑笑,说:“这会儿是还小,大一些了就好了,宁暮暮也哭的,他哭起来屋顶都能给他掀了。”

这个宋玉絮是真的没有冤枉宁暮暮。

大概是继承到了宁昭的精神系异能,真的比较聪明早慧的原因,有一回宁昭吃宁暮暮的醋,嫌他扒拉着自己,宁昭就抱着宁暮暮拍了他的小屁股一巴掌,说:“哪个小孩那么大了还总是黏着妈妈的,你个小兔崽子离我媳妇儿远点,妈妈是爸爸的。”

那一巴掌真就是轻轻的跟玩似的,但是也不知道是因为被爸爸揍了委屈,还是被爸爸说是小兔崽子委屈,反正宁暮暮当时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之后张开嗓子就嚎。他嗓门大,真的是魔音震耳,哭声能把屋顶掀翻了一样。当时宁暮暮哭的眼泪一把鼻涕一把,他还记仇不要宁昭抱,晚上睡觉醒来也不让宁昭给他把尿拍奶嗝,全程都黏着自己,还是她哄了许久,宁昭也跟他道歉了之后他才没生宁昭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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