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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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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不给他做外室,她连死都由不得自己。

他觉得的歧途,于她而言,已经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选择。

此时此刻,看着她的神情。

卫景朝清楚地认识到一个现实。

——如果那天进了明月楼的是旁人,是另一个可以救她于水火的人,甚至不用管是男是女,沈柔都势必会想法子利用对方,挽救自己。

她根本就不稀罕他。

就像这戏文里写的,帮江燕燕圆梦的人,是一个瘸腿的妇人。

而不是如卫景朝这般有权有势的权贵子弟。

更不是江燕燕那个“情深义重”的未婚夫。

事实上,从章昀骚扰江燕燕开始的那一刻,她那个“未婚夫”,就从整篇戏文里,消失了。

就如同他卫景朝一般。

在沈柔最困难时,他一去千里,消失在她的生活中,没有帮上一点忙,没有一点用。

所以她从不觉得,他会救她。

也不觉得,江燕燕的未婚夫,会为了未婚妻去抗争。

卫景朝掩下复杂的思绪,垂眸道:“还要再加一些剧情。”

他提起笔,在最前面加一段。

江燕燕进了齐王府,深知自己必死无疑,便指着鼻子,怒骂章昀。

他是建安二十二年的状元。

彼时不过十六岁,殿前策论时惊才绝艳,出口成章七步成诗,被誉为有“嵇宋之风”。

他写的很快,一段怒骂的戏词,引经据典,铿锵有力,朗朗上口。

沈柔念:“硕鼠之皮,相鼠之仪!白耳之狌,独角之豨!蜥蜴为心,豺狼成性!狎邪无辜,残害弱质!为人神所共愤,天地所不容。”

沈柔念着念着,不由道:“你为什么不自己写。”

这短短一句话,连用六个典故,骂得辛辣至极,几乎是说上了最恶毒的话。

如此一来,江燕燕刚烈不屈的性格,便跃然纸上。

沈柔自认,自己没这个水平。

如果是卫景朝自己来写,这出戏文的水平,大约要更好一些。

卫景朝搁下笔,轻笑一声:“若是我自己写,不出三日,全大齐人人都会知道,是我执笔所写。”

他脸上生出三分疏朗的倨傲,“纵翻遍整个大齐,也找不出一个人,能在文采上与我相提并论。”

沈柔低低“哦”了一声。

反应很平淡。

卫景朝的心,又被揪了一下。

盯着她的脸,见她始终平淡无波,好像对此没有任何反应,心里没由来生出一丝烦闷。

他加重语气,对着沈柔强调:“沈柔,我是建安二十二年的状元。”

第23章

沈柔仰起头,满眼清澈平静,还有一丝困惑不解,似乎不明白他说这个干什么。

她甚至软声道:“我知道你是状元郎,很厉害。”

卫景朝脸色微凉。

她这模样,哪有半点真心。

全是敷衍。

沈柔越发不解,好端端的,这人怎么又生气了?

她抿唇,小心翼翼扯了扯男人的衣袖,声音怯怯的,试探道:“你……你不厉害?”

卫景朝差点被她一句话给生生气死。

他转头,抬手掐住她脸上的软肉。

沈柔无辜望着他,努力道:“怎么了?”

对上她一无所觉的天真眼神,卫景朝顿觉挫败,缓缓松开手,张了张嘴,终究是什么话都没说。

他转过头,望着窗外,默然不语。

或者说,他也想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

沈柔看着他的侧脸,抿了抿唇,低头像是在想些什么。

许久后,她慢慢开口,声音轻轻地:“我爹爹说,要把我嫁给世上最好的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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