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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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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因为刚好有免费票啊。”

“这样啊。”

金澜与秦岁安专业不同,参与的不是同一个项目,只是在留学生聚餐会上见过,而秦岁安本人又是个十足的自来熟,开朗大方,做事风风火火的,看不惯金澜时常落单一个人默默吃饭,于是有什么事都一定要叫上他。三番五次下来,金澜倒也不愿意拂了她的好意。更何况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有个朋友很重要。

第二次是在图书馆的走廊里,秦岁安正在第一百次地跟他吐槽这里的食物到底有多难吃时,有个高个子男生与他们擦肩而过。

金澜当时真的惊慌了,那个体型,那个侧脸的轮廓,卫衣加休闲裤的打扮。

秦岁安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你熟人?”

男生在前方拐角处回过脸来,看清了,不是同一个人。

金澜摇头,随口说道:“不,只是原来见过……”

“怎么可能,”秦岁安快人快语,她毫不留情地拆穿:“Ken是亚裔,他从来没去过中国,你梦里见过啊?”

金澜笑了:“嗯,就是梦里见过。”然后又问:“你怎么谁都认识?”

“哈,那必须,你跟姐姐说实话,是不是看上那帅哥了,你求求我,我就带你去他们那帮人的派对……”

金澜此后开始热衷于参加各种派对。他没那么走运,所以只有几次蹲到了那位帅哥。有一次他刚结束一个论坛会议,一身西装还没有脱就被秦岁安拉到派对来了。当时他随便端了一杯饮料,然后安静坐在室外的吸烟区,看着不远处Ken的侧脸,一支接一支地抽。

金澜会抽烟,但却不爱抽,也没有烟瘾。但是现在在这里,他需要烟为他将现实与理想之间撕开一条细微的缝隙,让他在缝隙中短暂失神。有时抽得急了,一晚上就能抽完一包万宝路。

他的眼神太过赤裸,太过大胆,毫不遮掩,明晃晃的,饱含欲望可又十足寂寞,像在滂沱雨夜中独行的车,无尽黑夜里,潇潇雨幕中只有一束孤独的白光。

像是要把他曾经不敢做的事情,都在这时找补回来似的。

他只看了十几分钟,对方就注意到他了,毕竟像金澜这样漂亮的青年还是十分显眼的。于是Ken也开始回看他,从脚到头打量他。

鞋子的款式略显普通,上面是一小截白藕似的脚踝,修身的黑色西装裤,细窄的腰,纯白衬衫领口微敞,露出一段锁骨。一抹火星夹在骨感十足的两指间,白烟聚起又散开,后面是正在吞吐气息的唇。

Ken端了杯酒走过来,在金澜面前站定:“May I sit here?”

金澜笑笑,掐了烟,一句话也不说,捞起外套就起身走了。

别人都是喝酒需要配菜,他是抽烟时,需要就着一个侧影来佐味。

烟里没有酒精,可抽到最后人居然有几分醉意,但在侧影转过身来时如梦初醒。到底不是一个人,正脸看着不像,一开口就更不像了。

从那之后金澜再未参加过任何派对,他宁愿在假日开着租来的车去乡下兜风。僻静的公路上半天等不来一辆车,两旁是荒芜的草,而他坐在车内,看着一轮太阳缓缓下沉,然后在座椅上闭上眼,试图将血红的落日溶在眼里。

第三次是给房东太太的孙女Carol补习中文。金澜所租的公寓位于城郊,房东是上个世纪移民过来的中国人,老了之后不能落叶归根,于是对他们这些留学生一向热情,试图从相似的轮廓和乡音上找寻故土的慰藉,甚至对自家孙女的汉语教学也颇为上心。只是年纪大了,自己看报纸尚需要举个放大镜,要教Carol一笔一划地写字实在过于困难,于是几次登门,希望金澜方便的话能在周末拨上一个小时,来看着Carol学汉字。

报酬实在丰厚,更何况也不费事。Carol在旁边费劲地描字,金澜就对着电脑写实验报告。

“嘿,金,”毕竟是八九岁的小孩,坐久了也厌烦,于是有一搭没一搭地找金澜说话:“我可以吃个甜点吗?它都要冷了。”祖父母和父母都是华裔,从小在这样的家族氛围内长大,Carol的中文口语还是很不错的。

“可以啊。”金澜说。

Carol的手立刻伸向桌上那盘舒芙蕾,双腿开心地在椅子上晃荡。

“那我来看看你写得怎么样了。”金澜停下工作,手伸向Carol面前的笔记本。

“No!”Carol手里还拿着勺子,失了先机,没能护住本子,立刻悲鸣一声。

金澜翻了两页,忍不住笑出声:“太阳的太,你忘了里面还有一个点啊。你写的这个字是大。”

“它们很像!”

“差多了。重写吧。”

Carol气呼呼地撇下勺子,重新拿笔,给每个忘了点的“大阳”补上那个“点”。

“写好了!”

“不行,你这样是不会记住的。”拿人钱财,忠人之事,金澜露出了严肃的一面。

“哦,I’m sick of it!” Carol试图贿赂他:“你也吃一点吧?”

“……不了。”

“为什么?你喜欢其他的吗?Cheesecake?”

金澜对着她笑了一笑:“因为我不爱吃甜食。”

“真的吗?为什么?我的朋友们都爱吃啊,你是从小就不爱吃吗?” Carol托着下巴想到一个自己新学的一个词:“难道你有糖尿病?我妈妈说有糖尿病的人不能吃甜的,所以她从来不让爷爷吃。”

“你想知道?”

Carol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地,满脸都写着“我要听故事我不要写字”。

“那你先改错。要认真写。”

“……”

又过了二十分钟,Carol重新奉上认真改好的作业,然后期待地看着金澜。

这么郑重其事地,金澜倒觉得,其实这事根本没什么了。

“或许谈不上从小都不爱吃,”金澜走到窗边,望着远处那片海:“我的父母很早就分开了,所以我从小是我妈带大的。那时候她在一家蛋糕店工作,工作很辛苦,不能带我出去玩,也不能给我买零食玩具,我唯一经常吃的‘零食’就是她下班后带回来的、当天没有卖完的蛋糕。”

“天天吃,于是终于吃烦了,可是不能不吃,我不想让她伤心。”

“后来习惯了,还带到学校里当早饭吃,然后慢慢地,其他同学都以为我真的特别爱吃甜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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