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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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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让郑茗风知道你喜欢他呀......”

知道又怎样?我们俩不搭。

他高冷优秀还有点腹黑,我傻逼掉渣少根筋,

我喜欢吃五仁月饼,他鄙视五仁月饼,不喜欢也请别鄙视好吗?

我喜欢看韩剧,满口欧巴欧尼撒拉黑!他喜欢纪录片,军事频道以及美剧和球赛,不是豹子追羚羊,就是内马尔外马尔!

他可乐只喝可口可乐,我不挑,可乐不是一个味道?

他极简风,我爱收破烂。像装替芯的外壳;用过的替芯;好看的包装袋;好看的石头;好看的各种盒子;刷的干干净净的各种果核,其中芒果果核最好看;还有用过的各种文具的尸体……

好看的东西更得收藏。死蝴蝶;硬币(在期待他们升值);彩铅用小转笔刀的转出的好看的小花边;各种好看的落花落叶夹得笔记本鼓鼓的,汁液染了色,最后笔记本是用不了了……

还有,就吃冰淇淋这事,就我而言,我是个贪心的家伙,我恨不得草莓,香草,牛奶,什么味的都来一份,但郑茗风不是,他只吃香草味的,而且吃的不多,还嫌弃我这样杂乱地搭配。

“我想吃香草,怕加了其他的进去会改变味道。就算有其他更好的选择,我还是会买香草味的,因为自始至终我就只想要香草味的,如果没了,我不吃了”

吃冰淇淋都能讲道理。

还有,我妈教数学,他妈教英语,你见过一般学生数学英语都顶顶优秀的吗?数学和英语根本就是一对冤家好吗?呃,郑茗风不算!

我喜欢看无脑甜的言情小说,我要你讲什么道理?我听不懂,更别说暗示什么?我觉得最无聊的就是红学家,居然为了一本书弄出一个学派来了!

而郑茗风不一样,他小学就把四大名著看完了,跑来和我讲孔明,我很懵,孔明是谁?刘备的军师不是诸葛亮吗?他不姓孔吧?

前几天他还在和一个大叔讨论了秦可卿和贾珍的事,我都不知道贾珍是谁?估计就是贾府一个人,那秦可卿呢?她的出场机会不是很少吗?

除此之外,他喜欢看这个斯基,那个斯基,我却连名字也记不住,如果记住名字也是好事,写作文凭空就多出好多字,俄国的伟人对我来说就这么个好处。

而现在差距更明显,他们俩在聊莱辛,我假装玩手机,在网上找了半天才查到的。

郑茗风哪来那么多时间学这学那的?就比如曾经吉他爬格子我都要练一个月还记不住,他却轻松弹出《Hotel Colifornia》。

我们俩一起玩沙子,他现在能自己设计房子,我却还只是个替小老板擦屁股的“便利贴女孩”。

随着时间推移,我们在长大,我单纯就是长大,而他却越来越优秀,我们之间的差距也越拉越大。

总结下来就是配不上他,谁也配不上他,我更配不上他。

我们俩是怎么看都不搭的,有些人是人间理想,而有些人就是人间妄想。

唉,我怎么可以总结的这么好?

吃完饭,唯一让我开心一点的是,郑茗风终于出手让我坐副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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