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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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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认真地看了看她的脸,转过身对儿子说:“走,回家。”他儿子有点懞,忙问,“爸,你干嘛呀?人良华专门来请了咧。”

老人将拐杖在地上一顿:“儿子请客,爸妈不去,这样的酒席我吃不下!走走走!”他还数落了几句儿子,“你也不许去!让江华他们几个都给我回来!”

第91章 杀猪饭1

陆良华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刻。

他在农村的时候, 做梦都想进城吃公家饭,可当他终于爬到省城、拿到城市户口,却依然摆脱不了农村人的梦想:盖新屋。

有陆昌寿处处掣肘, 物资局办事处越待越窝囊,陆良华在大姑娘陆蕊的指点下辞职下海当起建筑承包商,利用以前的政府关系接了不少活, 成功赚钱当上名副其实的“万元户”。

有了钱, 第一件事就是回陆家坪, 盖房。

陆蕊说农村房不值钱,有钱不如在省城多买几套住宅, 但他没有听。陆家坪是他长大的地方, 这里有他快乐的童年、少年时光,哪个风光了不想衣锦还乡?

于是, 他委托妻弟杨石虎, 带着一支施工队伍返乡,安心在以前村里批的宅基地上盖新屋。

不同于村里大多数小青瓦坡屋顶的土砖房, 他建了一栋两层小楼,模仿城里别墅模样,门廊前两根罗马柱,二楼铝合金推拉窗, 外墙瓷砖贴面, 厨房、卫生间石膏板吊顶,客厅里挂着水晶吊灯,全套豪华装修、家用电器一应俱全。

这可是独一份儿!

“唉呀, 良华发达了。”

“这屋子花了不少钱吧?不得了啊。”

“我们农村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屋子咧。”

“还是良华能干,不仅在省城当干部,还能回老家盖新屋!”

“哇, 电视、电扇、洗衣机……良华这是在哪里发了财啊?也带着兄弟一起搞钱啊。”

新屋一做好,村里人来人往,都来参观,个个啧啧称奇。艳羡的目光、毫无保留的吹嘘、乡土气息的马屁让陆良华无比沉醉——赚钱的终极目标,不就是为了享受这一刻的荣光?

这样的感觉太过美好,陆良华愿意为此买单。杨石虎和杨桃庄虽然五音不全,但是爱看戏,便请了戏班子过来演一晚。又杀了头猪,办起杀猪饭,整得比过年还热闹!

因为要请全村的人吃饭,三十五户每户出两个人就有七十个人,再加上杨桃庄的娘家人、陆昌寿和陆良华一家人,晒谷场上摆开九张大圆桌,桌上已经摆上了红烧肉、狮子头、糯米蒸肉丸这三道菜,只等主人、客人到齐,就可以开席了。

陆良华不太敢面对徐云英,想悄悄地去请陆春林,再由父亲帮他说两句话。可惜经历过桂明康之事后,以前处处替他说话的老父亲现在学会了装聋作哑,不管他说什么,陆春林总是一句:“和你妈说,我听她的。”

陆昌寿看他现在混得好,像只水蛭一样牢牢沾在他身上,根本甩不脱。陆良华只得带着陆昌寿,拎着重礼到老屋找徐云英,想让两家化解仇怨。

老三陆久华自幼由陆昌寿抚养长大,与他关系好,到省城上小学之后机灵懂事,学习成绩不错,这让陆良华很激动。这两家人天天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相处时间久了竟然多了份莫名的情感。

有点像结了痂的伤口,有人喜欢去剥那硬壳子,虽然会有些痛,却痛得令人愉悦。

这一点,盛子越没有想到,桂明康也没有料到。按照他们的想法,让两个自私的人共处,给陆良华套上个紧箍,省得他祸害别人。

哪知道这陆昌寿自陆良华辞职下海之后便学了乖,一方面拿着陆良华的认罪书不放,一方面在他面前各种拍马讨好,时间长了陆良华也习惯了,就当给小儿子找了对保姆,只要能好好教育老三,就养着呗,不过是多两双筷子的事。

这一次陆蕊中考争气,考了全校第一名,陆良华心中愈发得意。他和桃庄虽然不会读书,但孩子争气!而且陆蕊会做能预先未来的梦,陆良华对人生充满了希望,内心开始膨胀。

他带着陆昌寿来到老屋,试图消除两家隔阂,却错误判断了自己的影响力。刚一进屋,还没来得及开口,徐云英已经扬起手中笤帚,喝斥道:“滚!”

陆良华强笑道:“妈,儿子起屋了这是大事,晚上摆酒您和爸一定得来啊。”

徐云英一笤帚就呼向陆良华的肩膀:“道不同不相与谋,你自去发你的财、摆你的酒,和我不相干。”

陆昌寿年纪也大了。曾经那个十八岁就闹着要分家,为自己的利益锱铢必较的少年,此时断了一条腿走路一瘸一拐,也已经两鬓花白、一脸皱纹。

笤帚尾部又大又阔,还带着干燥的竹叶,细密的枝叶打在脸上、身上丝丝地痛。陆昌寿生怕被扫到,一边狼狈躲闪一边喊:“侄媳妇莫动气。人道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是来道歉的,以前是我做错了,都是亲戚,大家和气生财嘛。”

徐云英听到他说话,手中笤帚转了方向,径直扑向陆昌寿的面门:“我呸!”

“啪!”陆昌寿腿脚不利索躲闪不及,半边脸颊被扫中,顿时打了个满脸开花,细密密的几道血痕印在脸上。

“啊——痛痛痛!”陆昌寿惨叫一声,捂着脸迅速跑了出去,一边跑一边骂,“连你叔都敢打?徐云英你这个泼妇、毒妇!”

徐云英一掌就将陆良华推出门,站在门口叉着腰,看着陆昌寿仓皇的背影破口大骂:“黑了良心的陆昌寿——分家抢我家产、气病我公婆、害死我家信华,这样的人就该天打雷劈!还有脸上门来说什么和气生财?这是我的家!再敢来一次我打一次!你这烂透了芯的人,放下屠刀也成不了佛!你心里装着的是魔、是鬼!”

她骂得痛快至极,骂完冲着地坪吐了一口唾沫,扬起手中笤帚挥舞几下,清扫陆昌寿走过的路,黄尘飞扬。

站在老屋檐廊下、拎着烟酒的陆良华面如死灰。他有一种悲凉的感觉:自己做过的事母亲永远也不会原谅。哪怕他腰缠万贯、哪怕他人人敬仰,他也永远得不到母亲一句赞美与认可。

是对,还是错?

这一份悲凉的情绪,一直到他回到新屋,被一群人簇拥着,耳边响着各种艳羡之声,才慢慢地消散:我有钱、有儿有女、有这么多人围着讨好,干嘛非要热脸贴你冷屁股?

可是,内心缺了的那一角,却再也补不齐了。

陆蕊已经十四岁,继承了陆家人的身高优势,修长苗条。她生得与徐云英有三分相似,重生后超乎年龄的阅历让她有一种同年龄少女所没有的稳重,村里的婆婆、媳妇们见到都不绝口地夸赞。

“一看就是城里姑娘,秀气、文静。”

“这大家气派,可不就是戏文里的闺门大小姐?”

“这次还考了个状元?女状元啊,不得了!”

她正挽着陆高荣母亲的胳膊撒娇呢:“婶儿,高荣哥哥这个暑假怎么没回?”

王寡妇喜欢她聪明大方、善解人意,平时总是板着的冷脸难得有了丝笑意,脸颊上深深的法令纹舒展开来,消弱了刻薄面相:“他写信回来,说要勤什么学,暑假不回来。”

陆蕊笑着说:“高荣哥哥真厉害,上京都大学了暑假还勤工俭学,将来一定很有出息,婶你可就要跟着享福了。”

王寡妇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王君香。她听人夸儿子,比夸自己更欢喜,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高荣上进、努力,我就放心了。享福什么的,我不敢想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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