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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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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下午把医院里睡过的被子拆洗晒了,又忙着做菜,家里鸡没喂。”徐蓁垂眼说,“还要烧热水准备一会用,活多得很!”

她语气不善,李勇怕徐正则脸上过不去,连忙打圆场,“我去看看。干活么,女同志身体弱力气小,还是得我们男同志多做。姐夫你才出院,别动。”

他刚走到门那边,安景云出来了。

刚才他们说话声音轻,她没听到,此刻见大家都看着她,心里虽奇,却是笑道,“你们怎么不吃菜?是菜冷了?我去热一下。”

“我们在吃。”在座的只有卫淑真最理解安景云作为当家主妇的心情,“你也快来吃几口,一会叫阿二洗完碗再走。”

安景云嗤地笑了,“她?十指不沾阳春水。不用,都早点回去,明天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赶路的赶路。”

李勇把安景云按在座位上,去绞了把毛巾给她擦手,“阿姐,快吃菜。来,先吃两块蹄膀。”一边又笑着叫姐夫给姐姐挟菜,“阿姐的口味,还是姐夫最了解。”

见不能脱身,安景云示意徐正则,“给我挟点茄子就好。刚才被油烟熏过,不大想吃荤腥。”

吃了几口她想起炉子上的八宝饭,终究还是坐不住。

除了甜食,安景云还准备了咸菜笋丝面,这是最后的主食。但直到所有人都吃饱喝足,两个小姑娘仍没回来。

“我去找她们。”安信云推着李勇去洗碗,也给自己找了个事。

安景云没推辞,只是叫上了徐蓁,“老大,拿个手电筒陪着二姨。”

徐蓁每年用的书包都是安信云送的,姨甥俩感情亲密,不用安景云多说,陪着出了门。不过才走到路口,就见路灯下两孩子手牵着手的身影。

“跑哪去了?!知不知道大人着急?”徐蓁上去一把拉住安歌喝道。

安歌没说话,安娜申辩道,“我们算好时间的,你们是不是刚吃好?”

安信云俯身拉开她们,柔声说,“下次不能跑出去太久。”她看到安娜手上的袋子,“这是什么?”

安娜抬起手,“糖桂花!还有熏青豆。那边姨婆给的,她说她姓胡,认识你,也认识外公外婆。她还说,今天太晚不方便,明天带着小哥哥到咱们家玩。”她有模有样叹了口气,“妈妈,姨婆家的小哥哥不会走路,得被推着才能出门。”

第二十一章 戳心

凡事都有其两面性。

从好的方面来看,遗忘是上天给人类的恩赐,可以冲淡往事中苦痛的成分。

但记忆力超群的人,享受不到这项福利。

傍晚满满一桌人分享那些菜,坐在里间的安歌对外面的热闹听得清清楚楚。

长辈的寒暄,交谈中还穿插着徐蓁对学习生活的汇报,安娜的娇声稚语。

“不要吃鸡腿,我要吃栗子,要吃鸡翅膀。”

仅仅一墙之隔。

梦里有许多次类似的经历。

有些事自以为已经忘记,但只要有触发点,立刻清晰得就在眼前。

她回到徐家没多久,挨了生平第一次的打。

安景云把她心爱的红色小斗篷送了人,也许真心诚意想弥补,也可能是随口敷衍,提出第二天带她去百货公司买双红色的小皮鞋。

第二天她等啊等,安景云下班后只字不提。

眼看百货公司下班的时候快到了,她小心翼翼问起买鞋,安景云说有空就去。

有空?

安景云匆匆出了门。

是不是想给她一个惊喜?但鞋不试的话恐怕不合脚。

孩子总是一厢情愿地天真。

直到徐正则带着徐蘅回来,安歌才想起忘记告诉安景云,父亲已经去外公家接二姐。

安景云白跑一趟,回来对她披头盖脸地挥巴掌,“养你还不如养条狗!”

“当我不知道,你只想要你的皮鞋,别的都不记得!”

“越这样,越不买!哭?敢哭出声音,撕掉你的嘴!今天不准吃晚饭,好好想想自己的错。”

她真的没吃到晚饭。外间吃饭的家人也忘了她,如常盛饭、挟菜。

不,其实还有人记得。徐蘅的嗓门特别明显,“还没我乖!”

“是啊,没有你乖。”安景云应了一句,“你要保持。”

那个被对比的人是谁,不用多说。

她饿了一整晚。

夜半秋虫唧唧,传到耳中自动转变成肉,蟋蟀腿烤熟了也是肉啊-肚子咕咕乱叫,然而她不敢动,也不敢发出哭声,生怕真的被撕了嘴。

安歌再也没问过小红皮鞋,也许那只是个测试。如同后来每次拿年级第一,安景云问她想要什么奖励,她回答说自己应该的,不需要奖励。这才是正确答案,能换来安景云欣慰的笑容。

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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