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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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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景衍许久没说话。

年轻的皇帝,山岚般眼睛仿佛都冻结了,他只是伸出手来,用指尖轻轻触摸着那伤痕。

他的动作很轻,像是怕碰伤自己一般。

很痛吧?言君玉听见他轻声问。

真没出息,明明多少生死关头都过来了,比这更痛的也过来了,却因为他一句话,眼睛就发酸了。像父亲当年第一次戍边回来,怎么也不肯给娘亲看伤疤。又像是舅舅家逢人便讲的那个笑话,惯坏了的小表弟,有次爬树从树上摔下来,本来好好的,结果看见他从旁边一过,立刻就开始嚎啕大哭了。

但言君玉知道他问的是当初,受伤的那一刻,幽州最后一场战争,也是最危险的那一场,鲜血糊满面部,整只眼睛都看不见了,言君玉有一瞬间以为自己要瞎了,无法无天如他,那一刻也是害怕的。

其实也不怎么痛言君玉听见自己的声音呆呆地道。

总是这样的,遇上他就变得这样呆,在边疆见过的大世面,到了他面前就成了小玩意。刚刚被奶奶摸着头,也没有这样的委屈,仿佛又变回了那个东宫的小言,只要他安慰。

他却不信,山岚般眼睛里还是那样温柔又带着点悲伤的神色,就在言君玉以为这就算了的时候,他忽然凑过来,轻轻吻了一下那伤口。

这是极轻的一个吻,像蝴蝶落在花蕊上,这样珍而重之,仿佛他的小言是世上最珍贵的东西,碰一碰都要坏的,只敢这样小心翼翼地亲吻。

言君玉整个人都被亲傻了,听见他说:没有别的少年,只有小言。不管小言信不信,不管小言变成什么样,我身边心里都只有一个小言。

信你才有鬼,沐凤驹就摆在身边,当我是瞎子么。言君玉在心里腹诽着。

也是状元郎太呆,接待时看言君玉的样子难免让他想起叶椋羽进宫时的自己。他当然知道萧景衍不会动心,但沐凤驹那副想要一探究竟又十分疑惑的样子,显然是对眼前这位上了心的。况且江南确实出美人,比容皓也差不了多少。言君玉认真想找一个云淡风轻的话头,想了又想,道:我看你也过得挺好的,状元郎都选出来了。

萧景衍顿时笑了起来。

怪不得云岚对他很久没开心了这件事耿耿于怀,武英殿群臣不敢轻易窥视的天珩帝,笑起来其实这样好看,如同云破月出,连这方小阁子都一起亮了起来。

小言一回来,京城的醋都要涨价了。

还是旧笑话,让人好气又好笑。言将军可不含糊,登时就给了他一拳,贺绮罗生怕他犯欺君之罪,其实直接袭击天子也没什么,萧景衍只是笑着揽住了他的腰,然后抱住了他。

傻子。言君玉听见他轻声说道。其实言君玉知道他也一样傻,情总是让人怯。

我的小言就是世上最好的,是不是少年,有没有伤疤,有什么要紧呢?我只要我的小言。夜风中,拥抱着他的,叫萧橒的天子,说着最好的情话:不会再有别的少年了,我这一生全部的机会,和所有时光,都给小言。不管小言喜不喜欢,都是你。

这不是什么皆大欢喜的相见,没有那么多欢呼雀跃的情绪,他们都是从生死关头走过来。言君玉知道。

但此刻,自己只想点燃他,温暖他,让他眼中露出笑意来。拥抱他,亲吻他,叫他早已被许多人忘掉的名字,他在深渊中沉沦得太久,连笑容也淡了。光是想到这点,就觉得让人心碎,但言君玉知道他无需多余的安慰,只要自己像以前一样,呆也好,窝里横也好,吃醋也好,只要做他的小言,只要陪在他身边,他就会开心。

他是萧橒,他只要他的小言。他说过的。

自己从来信他。

夜风习习,御湖里荷花正开,远处传来宴席上的丝竹声,在这样的夜色人能和喜欢的人拥抱,是世上最惬意的事。

而打过了无数场仗,受了许多许多伤的,穿越了千里万里终于回来的言将军,也终于可以靠在喜欢的人的肩膀上,安静地休息一晚。

第169章 封号云收雨霁天下太平

言君玉直到第二天才知道从太和殿到夜宴那段时间他去干嘛了。

夜宴之后紧跟着就是朝日,言君玉在边疆早起惯了,但早也早不过萧景衍,年轻的帝王卯初就起了床,言君玉虽然没睡醒,却警觉,萧景衍一动他就迷迷糊糊醒了,寝宫里烛火昏暗,罗帐低垂,供着冰,所以焚的梦甜香里还带着丝丝凉意,言君玉翻了个身。萧景衍已经穿好朝服了,明黄龙袍在暗中也带着光华,缂丝的手感十分熟悉,腰间束的革带,他向来是肩宽腰窄,骑□□熟,身形修长又柔韧结实,所以抱起来手感很好。言君玉闭着眼睛爬起来,懒洋洋抱住他的腰。

小言醒了。他笑着摸摸言君玉的头,翼善冠衬得鬓发墨黑,眼睛星辰一般。言将军仍然在犯困,眼睛也不睁开。

你要去上朝吗?

小言刚睡醒的时候声音总是带着点气哄哄的,是言老夫人惯坏了的小侯爷,不过小侯爷如今也长大了,成了大将军,所以这样迷迷糊糊的时候尤其难得。

京中也用躞蹀玉带,上面系着玉佩金蝉,更加衬得腰又窄又漂亮,言君玉也是第一次这样摸到皇帝的朝服,玩着他革带上的金□□尾,像是又要睡着了。

萧景衍幼时随老叶相读书,读到那些为美色荒废了朝政的君王,总觉得是滑天下之大稽,怎么会有这样轻重不分的事。

原来天子也不过凡人,当那个人抱着你的时候,整颗心都软了下来,连上朝也需要毅力。

无端嫁得金龟婿,辜负香衾事早朝。他摸了摸言君玉的头,笑着念道。

还好言将军已经又睡着了,不然听到这句诗,非给他两拳不给。

言君玉再醒来已经是辰时了,他昨晚喝了酒,对于自己早上半梦半醒之间干了什么一点记忆没有。戍边久了,也不用人伺候,自己一个翻身就起了床,嫌云岚准备的衣服累赘,自己找了旧战袍来穿上,换了靴子,左张弓右带箭,带上佩剑,去了宫中校场。

等他练完武回来,已经是半上午了,饿得不行,好在云岚早准备好早膳,他风卷残云吃完,想起京中还有许多人没见,顿时就要去访谌文和洛衡。

这次真得换衣服了,云岚知道他喜欢红,准备的朱红锦衣,简直和敖霁当初的一个模样,朱砂色锦缎上刺绣金鹏白鹤,比朱雀的羽翎服还来得利落威风,又正适合挂弓箭佩剑。

我走了,去见见我师父。言君玉刚收拾停当,准备出门。还没等出门,外面已经高声传报起来,恭亲王到。

言君玉跨出门去,京中规矩多,他是将,萧栩是王,是该参拜的,但领头的却不是萧栩,而是朱雀,还带着许多內侍,文武大臣也有六七个。

靖北侯言君玉听旨!朱雀高声唱道。

说起来言君玉还是第一次接旨,又新奇又疑惑,他是见过敖仲大将军接旨的,于是自己也像模像样跪了下来,看见朱雀朝靴上金线绣的蝠纹。

如果他真的记得敖仲将军当初接旨的景象的话,那就能猜出今日这旨意的内容了朱雀传旨,亲王宣读,文武官员见证,还特意选在辰正的吉时

茅土分颁,作藩屏于帝室;桐圭宠锡,宏带砺于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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