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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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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易南烟应该也是这样,不过跟她只是对别人不信任不同,她应该是单纯的不适应。

毕竟她看上去就不像是有这种闺密的人。

一路沉默的下了楼,易南烟眼神不自在得飘来飘去,就是不看她:行了,你回去吧。

我还是把你送到车-库吧,叶初夏眨眨眼道,好像每次都是南烟姐姐送我呢,这次换我送你把。

易南烟嗤了一声,扭头不理她,几秒钟过后,又扭了回来:你在意这种事干嘛?

因为,目送着别人走远,感觉就好像是再也不见,会很难受的。叶初夏笑了一下。

知道小明的爷爷为什么能活到九十九吗?不等叶初夏回答,易南烟接着道,因为他想得少!

你少给我加戏,送人你还送出感悟来了!她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高跟鞋的声音也随着主人的心情变得有些暴躁起来,你就不能往好的方面想?

比如?

比如目送别人走远,是为了明天更好的相遇。

叶初夏想了想,歪头看她:你说的有道理。

易南烟骄傲的哼了一声:废话。她说的话有没道理的吗?

她打开车门坐进了车里,叶初夏趴在窗口,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她,笑眼弯弯:那南烟姐姐,明天见?

易南烟嗯了一声。

叶初夏不满的皱了皱小鼻子:你不要嗯,你要回答我!

易南烟撇嘴:这有什么好说的。

叶初夏:QAQ

你少装可怜!我告诉你,我不吃你这一套!易南烟握紧方向盘,几秒后,她低吼道,明天见明天见明天见明天见行了吧!

叶初夏嘿嘿笑了一声,嘴角弯了起来:嗯,明天见。

她朝后退了几步,冲易南烟挥挥手,易南烟黑着脸一脚踩下油门,扬长而去,汽车尾气当即喷了一脸,叶初夏想,这下她确定了,拿回她哭给她递手帕的那个人坐的车上,绝对有易南烟在。

毕竟这做派,简直是一模一样。

她抹了一把脸,看着远去的跑车略微眯了下眼,然后转身上楼。

第27章

回到家里, 叶初夏冲了杯奶粉坐到了电脑前。

其实如果有条件的话,叶初夏是想过把喝奶粉这个习惯改成喝牛奶的, 不过相比于后者来说,前者价格更经济实惠一些, 因此她才一直选择了喝奶粉。

当然了,直接喝白开水其实更省钱,不过跟大多数年轻人一样, 叶初夏也并不喜欢白水那寡淡的口感,所以如非特殊情况,叶初夏更愿意遵从自己内心选择喝什么。

虽然比起奶茶肥宅水这种爱好要是被别人看到了,可能会遭到或善意或恶意的嘲笑, 但叶初夏并不在意外人的眼光,所以这也无所谓。

电脑极慢的跳转到了微博网页, 叶初夏将早就写好的文案复制粘贴上去, 然后又看了看微博私信,将唯一的一条私信给发了上去。

除了b站这个主营宠物的账号以外,叶初夏还在微博有几个小马甲, 原著里对商业方面的描写实在少得可怜,但叶初夏还是从蛛丝马迹中抓到了商机。

比如有些小众爱好,目前并没有一个能让他们聚集的社区,所以叶初夏反复查询后, 在微博开了几个小号,试图将它们养成大v号,没准以后会有人看上它们的商业价值找这些号打广告, 亦或者是试图买下它们。

在未来,基本每个娱乐公司手里都会养一些大v号,既方便带节奏也方便随时掌握舆论,叶初夏也是从中窥探到了这丝商机,在网上到处查资料,这才开始着手养号。

叶初夏第一个养的是个百合推文、推剧号,按照叶初夏的设想,这个号以后可以接一些推广,比如某些短视频网站拍了视频想当网红的同性恋人之类的。

其实一开始叶初夏是打算养耽美号的,但她在微博搜了一圈后发现现在耽美虽然还没有火出圈,但热度已经不算小了,她就算开了耽美号收益也不大,于是便看上了明明同样是同性相爱,但热度远不如前者的百合。

不过叶初夏对这个号抱有的期望并不算高,毕竟在原著跨度算得上长的时间里,耽美火了,耽改剧火了,却唯独没听过有哪部剧是百合改的,叶初夏不认为自己能靠一己之力带火一个小众的类别,但这个号她倒是没打算放弃,毕竟蚊子再小也是肉。

除此之外,叶初夏还抢注了汉服、lo裙和jk制服的排雷和种草号,这些在未来都会逐渐火出圈,因此便被叶初夏给盯上了。

当然,养号也不是那么好养的,这让叶初夏每天基本只睡四五个小时,其余时间都在网上查资料,毕竟想把号养起来,总得拿出些干货来。

如果这次创业没有失败的话,除了那个萌宠号以外叶初夏都会在开了公司之后交给员工去运营,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而留着萌宠后,倒不是因为叶初夏跟这个号有了感情了,纯粹是为了方便艹不忘初心的人设,顺便表演给易南烟这个唯一的股东看,虽然她当老板了,虽然她有钱了,但她依然还是曾经那个小白花傻白甜。

一家公司开到后期原本创业之人手里的股份必然是会被稀释的,因为要想有能力的元老接着为公司奋斗,就得以股份留住他们,让他们接着尽心尽力的打工,但创业前期就没必要让公司结构变得太过复杂,最好是只有自己做主或是只有一两个人能左右决策。

叶初夏倒想公司前期是自己的一言堂,但这在她家没破产前或许可以,现在却是根本办不到,毕竟要想公司成为自己的一言堂,得有钱。

而叶初夏什么都不缺,就是缺钱。

因此在叶初夏的计划中,易南烟是占了很重要的比重的。

这年头有钱的人不少,喜欢投资别人做生意的也不少,但他们投了钱就会干涉公司的运营,而如果这个投资人是易南烟的话,那叶初夏就根本不用担心这种烦恼。

毕竟她连自己家的产业都不想继承,就更不可能看上叶初夏的小打小闹了。

叶初夏想的很美,不过这一切真正实行起来估计还得等上半年到一年,毕竟想要账号有起色需要时间,而她挖人也需要先打入敌人内部,让易南烟能毫无芥蒂的投钱,也需要时间。

她将这一切都算得好好的。

叶初夏靠着自己不熟练的操作和容易卡死机的电脑剪辑着视频,漫无边际的想,这一切如果被易南烟给知道了估计是会很失望吧?

毕竟这跟她看到的完全不是一个人。

不过无所谓了,比起一步一个脚印的做法,她确实更倾向于走捷径,虽然她有信心,靠前者她也能慢慢起势,但她等不了那么长的时间,她想报仇

其实除了一开始受到了自己是本小说人物的冲击以外,叶初夏现在越来越怀疑原著剧情是不是真的会发生了,因为她的性格跟里面描述的完全是两个样,里头所谓的缘分,更让叶初夏觉得好笑。

比如男主明越,在成为霸道总裁之前当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熊孩子和性格恶劣、将其跟校园暴力的黑恶势力联想在一起都不会有违和感的校霸。

所以在原著里,有明越上高中时因为打赌追求的炮灰绑架叶初夏,为两人的感情添砖加瓦,虽然炮灰绑架人这种做法犯法,但小说里只言片语提起的曾经,也足以窥见明越曾经究竟犯下过多少恶事。

所以在原著里女主怀孕为此惶恐不安,说起自己妈妈在怀她时被熊孩子撞早产,明越发现,自己就是那个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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