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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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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啊。你自己想想,我们买了多少大坛子。”宁二提醒她。因为腌制了大量的山鸡野兔子,家里原有的一些坛坛罐罐缸子都装满了,弄得他和丑姑还专程去买过一回这些容器呢。

“我这都糊涂了啊。”丑姑哑然失笑。

这段日子她虽然整天干劲十足的忙进忙出的,但心里装着事,哪里会没心肺的快乐。她也并不是那种不懂事的孩子。说的是不在意,但真的能对自己的身体不在意的人,又有几个呢,她也是普通人,还没有豁达到看破生死的关头。

她还这么年轻,还希望自己有大把的好日子在前头呢。所以,她不过是在用劳累麻痹自己,日子也过得昏昏噩噩,居然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这段时间都忙活了些什么,只知道不停的忙下去。采摘枸杞菊花,打猎干活,一刻也没闲过。

宁二痛苦的看了她几眼,心里暗恨自己无力帮她。他明白丑姑不过在是借劳动掩饰内心的不安与痛苦罢了。可是,白大夫和宋东家这样医术高明的大夫都无能为力的事情,他这个无权无势又不是大夫的小人物又有什么办法呢?

宁二满腹心思的回了家,脑子里翻来覆去的想着过往自己所接触到的达官贵人,一个个的梳理出来,希望有朝一日能利用得上,来帮助丑姑。可是,他把这些人名全列出来后,才发现这事还不如去求皇上呢。

毕竟皇上才是最最大的大人物,而且他还认识这个人,其次就是当年他陪伴过的五皇子。可惜的是,五皇子势弱,皇上就算不杀他,他也没法子让皇上帮他,除非他有重大的功劳。

对江山社稷有重大的功劳,才可以。

所以第二天,他来找丑姑,说:“你这个情况,我想来想去,只有找宫中的太医来。毕竟最高水平的大夫都聚集在宫中。”

“太医?为皇帝后妃看病的,怎么可能来给我治病?”丑姑下意识的就反驳起来。如果这么容易,阿山和白大夫就不会一去没回音了,显然他们也没有找到有办法的大夫。

“如果有皇上的命令,还怕大家不用心用力的治你啊。”宁二说。

“可是皇上为何这样帮我啊?你这也太异想天开了。”丑姑失笑道。

“我们明天搬到田边去住,这回一定要好好照顾那块高粱田了,只要能让它们有收获,就凭这一大功劳,皇上就一定会奖赏你。”宁二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撇开皇帝对宁家的作为,依他的认知,他觉得皇帝其实还真是个合格的皇帝。有了这个大功劳,皇上自然会令太医们专心医治丑姑。

不得不说,丑姑被他这个狂热的念头给吸引了。要知道粮食在古代产量很低,还完全是靠老天在赏饭吃,风调雨顺之年,大部分人都在饿肚子,遇上灾年,更会颗粒无收,所以人们对粮食的渴望可谓是重中之重。就是现代人,大家也一样追求更高的产量,不然那些杂交产品,一代又一代的新转基因物种也不会层出不穷了。

而且这块初验田,他们因为有了去年的经验,早早就给它们架了一层厚厚的保护层,而且这段日子虽然丑姑有点失魂落魄的没有怎么想到它们,但宁二却一刻也没有放松对高粱的关心。他每天都会让老爷子去照顾它们。该浇水时浇水,该施肥时施肥。同时老爷子也能在这里采晒野菊花等等。大家把丑姑没想到的事情,全都干得好好的。

所以,今年的高粱长得比去年好多了。现在早就结果了,就在小心翼翼的等着它们成熟呢。去年就是在最后关头功败垂成的,今年可不能再浪费了。

“有点道理。行吧,我们就拼一把了。”丑姑同意了。

因老爷子要留在宁家看着柱子和姜春花,姜春花怀孕了,大家都不敢指望桩子能照顾到她。所以,宁家就宁二一个人搬到田边小屋来住了,反正有孙婆婆和丑姑与他做伴,老爷子也不用担心他的安危及日常生活了。只是孙婆婆与宁二都住在这边,丑姑还是回家里住,怕别人知道她不住在家里,有些闲言闲语。

在他们的精心照顾下,棵棵高粱的长势都非常好,日子一天天冷起来了,但因为早早就准备好了,时不时的在地里烧火取暖,保持着一定的温度。所以,他们的实验成功了,而且这些高粱的产量还不低。

看着收下来的高粱,大家都喜出望外。就连丑姑都欣喜不已。

“太好了,太好了。”孙婆婆一个劲的惊叹道。虽然她是一天天看着这些高粱开花结果的,但是能成功的收割下来,还是令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其实如果在南方暖和些的话,完全不需要我们这样照顾,二茬子高粱,二季谷子都应当顺顺当当的生长。”丑姑说。

这也不是她信口开河,最起码现代的不少粮食作物都是一年种二季,甚至每个季节都能种的。而且就是在她老家乡下,早年水稻还种三季呢,后来人们懒了,粮食产量又高了,就变成了二季,没人种晚水稻了,再后来就变成了只种中水稻,连早水稻都没有人种了。因为中水稻亩产最高,口感又最好,经济效益最好。

宁二沉吟良久,期待的说:“你的这个说法很新鲜,实现的可能性非常大。毕竟我们能搞出二茬子高粱,就一定能搞出其他的。就是需要多花几年时间。”

“如果能到南方去生活就好了。”丑姑说。

这里的气候并不适宜二季庄稼,就比如他们弄的二茬子高粱,花费的人力物力都不小,就这么一小块实验田,就把他们三人累得不行。到了后期,因天气太冷了,怕高粱又象去年那样冻死,他们不得不一刻也不停的在实验田里烧火,光是烧掉的柴就不知道有多少了。这就跟暖棚种植差不多了,为什么暖棚珍贵,就是因为消耗太大了。

“去给你舅舅写封信,说不定他有办法呢。”宁二提醒丑姑。明摆着的大腿还是在抱的,况且搞成功了,对她舅舅也是件大功劳啊。

“不错。”丑姑点点头,又和他商量了一些细节问题,然后由宁二执笔润色,写了一封信捎给她舅舅。

搞成了这桩大事,丑姑心情终于好起来了,这回是真正的好了很多。

“该要开学了,你准备得怎么样?”

宁二笑笑,说:“我也准备了一些。不过也得你协助啊,你和去年一样先弄些教案给我。我暂时先把去年学过的给大家温习一遍,再看着大家的进度授新课。”

“行,就这么说定了。那后天就开学啦?”丑姑问。最近已经有不少人来暗里打听过了,但是他们一直很忙,别人也没好意思直接问。

“可以,我明天先在宁家村上一天课,后天来你们村。”宁二同意了,这回决定先在宁家村开课。

“可以啊。我今天先去村里通知一声。”丑姑是无所谓哪个村子先开学的,反正两条村子一天一天的轮。但是宁二毕竟是宁家村的人,先在他们村开学还是比较好一点,免得到时又有人计较。

第162章 喜事

日子就在教课与学习中很快又到了春天。

两条村子的孩子们,学习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相应的,大家对吴家和宁家人也更加尊重了。特别是宁二,在两条村子里已经很有些声望了。他的小夫子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了。

开春后的第一次种金针菜,就是在他的主持下开始的,他决定哪些家先种哪些家后种,各家种多少。

“其实大家也可以多种一些,本地卖不掉,就贩到远处去卖。只是这个也有风险,并且出一趟远门也不容易。需要大家自己决定,我没这大的本领管这事儿。”宁二提醒两条村的村长。

“是啊,桩子阿爷不是经常去县城卖山货吗?让他带大家去啊。”有人马上就把主意打到柱子阿爷身上了。

“他骑马去,我们大家又没马,靠脚走人背,能走多远,金针菜运过去还新鲜吗?”有人提出意见。

“你们自己商量一下吧,我家一匹马也抵不了什么事。”宁二说着就走了,不肯再掺和这事。

他可不会主动给自己揽上这份麻烦事。最主要的他也希望村民们能自己多动动脑子,去想法子赚钱,不要老是指望着他和丑姑。让老爷子带着大家去是可以,可是老爷子去的县城也不大,如果两条村子种了很多的金针菜去卖,估计也消化不完。显然还是要开辟新市场才行。这个新市场,他希望能由大家去开辟,不然这些人永远也不会成长起来。

两条村自然选了几个主事的人在一起商量此事,谁家都想多赚些银子把生活过好一些,但是又谁也没做过生意,一时间也难得拿定主意。商量来商量去,大家不得不又来找宁二商量。

“阿爷,你来和大家说说吧。”宁二把老爷子扔出来了。毕竟每次都是他去县城里卖猎物和金针菜。

老爷子把自己如何在县城卖猎物与金针菜的事情讲了一遍,特别是当地的一些注意事项,物价基础等等,一点儿也没藏私的都一古脑的教给大家了。

最终两条村子的人一致决定成立一个小商队,让老爷子带队,每村出三个人,跟着他出去卖金针菜,不过他们把目地的定在苇塘县城,也就是本地所属的上级行政县。而不是老爷子平时去的离本地更近的东临县城。他们要把这个老爷子打下来的地盘留给宁家和吴家。

“这回大家都有了长进啊。”丑姑听了宁二的汇报,有些惊讶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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