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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4章 官制(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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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中平者,辖地也无其他事故,或者出现灾荒未发生大灾难等等情况,原则上是平调。”

“而考评优秀者,辖区产业发展迅速,甚至有创新产业等等,将予以擢升。当然,这一切均由官家决断。”

这不完全属于官制改革的内容,应该属于运行机制和流程的范畴。

富弼回答的,是在商议官制改革中,相公们提到后,赵曦给出的初步设想。

本来赵曦准备让吏部拿意见,只是相公们以为这一点没必要太明确,应该给内阁和君王留余地。

说到任期,赵曦对于议政和内阁并没有做任期的限定。

怎么说呢,要说议政,虽然有本官或者官阶俸禄,但议政并不是常设职位。

之所以确定议政的最高和最低官阶俸禄,是对议政权限的推崇。

议政的任期基本上是随官员差遣而定。比如开封府知府,基本确定为议政,还是排位靠前的议政。

但是,开封府知府有任职年限,如果在任期内违反了监察条例,或者吏部考评为差,那么任期满后的调任就肯定会调任下州府主官,议政排位是肯定靠后了,甚至会失去议政的席位。

这时候,就不再享有议政的官阶俸禄了。

当然,如果是任期满后擢升,自然也不会再享受议政的官阶俸禄,而是享受内阁的官阶俸禄。

国朝的官制,在赵曦看来,就一点是最值得称颂的,那就是低职高用和高职低用。而这次的官制改革,也完全的继承下来了。

这也是赵曦在考虑官阶俸禄、差遣俸禄以及确定议政俸禄标准的因素之一。

以蔡确和吕惠卿为例,从官阶俸禄上,蔡确嘉佑四年,吕惠卿嘉佑二年,蔡确的官阶俸禄比吕惠卿低。

在差遣俸禄上,蔡确跟吕惠卿基本持平。这就造成蔡确实际到手的钱粮,比吕惠卿少。

可在整个国朝朝堂职能上,蔡确作为副总监察、内参总编撰,并不比吕惠卿的市易寺主官轻。

而议政确定了官阶俸禄,就会将他俩实际钱粮取平。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公平,只是相对意义上的公平。这不仅取决于是否拥有议政席位,还有本身官阶的因素。

就比如吕嘉问,他属于恩荫得官,跟工坊城李诫类似,资历要比李诫深。

新官制下,吕嘉问的官阶俸禄重新厘定,将高于李诫的官阶俸禄。但是,李诫作为工坊城的辅官,是确定拥有议政席位的,而吕嘉问却不确定。

议政席位上有了差别,李诫的俸禄总计要比吕嘉问高出很多,又不能跟吕惠卿、蔡确相比。

议政席位,在某种意义上说,比差遣更重要。当然,差遣本身就是议政席位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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