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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炮灰女配的锦鲤日常[穿书]》TXT全集下载_5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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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中华是个不太会表达的人,哪怕是这些年外出跑生意,也见到了不少,学到了不少,可在面对家人的时候,却永远都是最淳朴的那一种。

能做的东西,他往往不会太注重口舌去说,也是因为这样,让万幸总觉得这个爸爸有点笨兮兮的。

“姐姐——姐姐你回来啦!”万志高站起身,扯着嗓子就冲着万幸那边喊,一边喊一边招手,说道,“你快看爸爸给你带什么回来了——!是你最喜欢的!!”

小家伙兴高采烈的,冒绿光了。

万幸这才发现,屋里不光有她们自家的人,刘国有居然也在这里。

秦千汐不在,他平时有事儿没事了也会过来找秦国毅下下棋,或者聊一些时下的趣事,秦国毅长久不出去,闷得不得了,刘国有这一招算是正中他下怀,每次见着都高兴地不得了。

万幸眨了眨眼,把书包卸下来,交给万中华拿到了一边,终于走到了桌子前面,看到了被所有人仔仔细细盯着的那个物件。

东西还放在一层软布上,底下垫的老厚,像是生怕被磕着,几个边角的位置全都被包裹的相当的精致,显然十分的爱护。

万幸眨了眨眼,这才看到相机上面的‘Mamiya’这几个英文字母,当下吃了一惊——玛米亚这个机型,在现在这个时代来说,能称得上是天价了吧?!

她不太认识型号,可就这个做工,以及这个牌子,少于一千块钱可都拿不下来啊!

“爸,这是……”万幸看向了万中华。

万中华显然是紧赶慢赶回来的,满身满头的土,坐在那都快没神了,显然是困倦的不能行,然而双眼却晶亮,尤其是在万幸问向他的时候,万中华更是笑了,说道,“你不是一直都想要个相机吗?爸去打听过了,这一款是个国外的牌子,性能好,拍摄清楚,还是彩色的拍摄模式——咋样,你喜欢不喜欢?”

万幸觉着有点鼻酸,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还是不太懂事儿。

明明这东西并不是什么刚需品,可她却总是挂在嘴边上,说的时候她没察觉,还觉得那是离自己现在的状态很遥远的东西,却没想到,不论是陈晓白,还是万中华,全都将这件事情给牢牢地记在了心底。

之前找陈晓白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万幸打算的,也是希望陈晓白能暂时支援她一点钱,毕竟她自己这里攒的也有不少,买一个普通标配的已经是绰绰有余了,却没想到,万中华居然再这天,给了她这么大的一个惊喜。

毕竟这个年代还没有摄影专修课程,这东西又是个精贵的物件,什么都需要金钱作为支撑,一般的家庭,谁能给孩子买得起这个?就算是能买得起,谁又舍得?

万幸看着桌子上那台相机,随后重重的点了点头,说道,“我喜欢的!”

作者有话要说:嘤我宝丫已经很乖了qaq麻麻爱你

第119章 【一更】

万幸是真的很喜欢这个摄影机。

她从前最喜欢的, 就是每逢三个月就会修一次假,抽出差不多半个月的功夫, 去这世上的名山大川去旅行, 孤身一人的时候, 却也更能体会到那种自己独处于天地之间的感觉, 很舒服, 也能让她心情平静下来, 彻底清洗掉连日来的疲惫。

带着相机, 也只是为了记下当时的平静的心情,让她在疲惫之余能看一看,让自己心情能够平静下来, 更像是一个舒缓的药物。

而现在, 则完完全全,是想要记录生活。

记录当下这个和此后三四十年完全不同的世界,记录这个和此后生活大相径庭的朴实。

譬如早餐摊位上,几家的邻居凑巧碰见,聚成一桌, 却能毫无芥蒂的互相分享着桌上的食物, 并不在意形象的放声大笑,引得听见的人也都喜气洋洋。

这些都是在后来高速生活的都市之下,完完全全看不到的光景。

所以当万幸拿着那张照片,去找贺知洲显摆的时候,贺知洲问起她这个话题时,万幸给出的答案, 便是‘人’。

*

万幸想着自己在回老家之前,趁着自己手上有相机,再去一趟□□,顺带能拍个照。

加上想着贺知洲马上要回部队,万幸便想着拉着他一起出去溜达溜达,还能给自己当个免费保镖——一小姑娘扛着个大摄像机出门,哪怕是在当下的北京城,万幸都怕会被人给抢了。

万幸还不知道贺知洲住哪,但是知道他联系电话,把人扯出来了之后,万幸才跟着一起溜溜达达的走到了广场上。

“你今天怎么穿的这一身跑出来了?”万幸狐疑的看了眼穿着一身笔挺军装的贺知洲。

贺知洲头上没带帽檐,身上的军装也换成了剪裁的相当笔挺的正式军服,这应该是长官级别的军人才能有的制服。

闻言他一笑,说道,“下午我就回部队了,这不趁着还早,跟着你出来转转。”

万幸一眨眼,好奇的说,“升官?”

“嗯。”贺知洲摸摸下巴,“升官发财,多吉利。正好凑上你二伯娶亲生子,这不,凑巧了。”

万幸一乐,“那可还真是凑巧了。”

□□广场上每天都是人来人往,这个时代下,很多老人都会在附近的树荫下,搬着马扎凑成一堆,说着他们年轻时经历过的那些后来无数人都不可能经历过的事情。

万幸喜欢拍这个,更喜欢拍摄那些老人说到动情处的时候,脸上或是洋溢着的笑容,或是充满着悲痛的泪水。

贺知洲一直默默的看着她,直到看见万幸在拍摄一个,正守在自己的摊位前面,双手合十,带着头巾的一个慈眉善目的卖着糍粑的老奶奶的时候,他才终于开口问道,说,“我瞧着人家小姑娘都喜欢拍摄点花花草草的,你这拿着个相机在这拍来拍去的做什么呢?”

“拍人啊。”万幸调整机器的时候,漫不经心的回应道,“你不觉得,这些老人身上,有一种年轻人没有的东西吗?”

贺知洲给帽子摘了,有点热,闻言说,“什么东西?”

万幸想了想,“大概是……对于生的喜悦吧。”

只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才会更加的珍惜活着。

这些老人,有些已经鬓角斑白,满头霜雪,有些背着残肢,有些拄着拐杖,可哪怕是跌到,脸上都还带着骄傲的笑,说他的腿,是当年杀了两个侵华者换来的。

小姑娘脸上有着一种不合时宜的成熟,却能随随便便的将‘活着真好’这几个字给挂在嘴边上。

想到曾经在村子里面,村里的老人们告诉贺知洲的那些东西,他就觉得,心里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扎了一下的一样。

“得了,岁数还没个猫大呢,在这生生死死的。”贺知洲一笑,大手覆盖在万幸的头发上,说道,“吃冰棍不吃?喊哥,喊哥给你买一个去。”

万幸抬眼看了看,不远处的树底下有个骑着车卖冰沙的老大爷,于是她特别干脆利落的喊了声,“哥。”

贺知洲一愣。

调整相机的万幸抬起头,大眼睛无辜的一眨巴,说,“去买去呀。”

贺知洲:“……”

冰棍买回来之后,万幸看了一眼旁边比她高出好几个头来的贺知洲,眯了眯眼睛——人生百态,各行各业,她在哪儿都能拍到,也没什么稀奇的。

可这年头下的军人,照片却真的很少很少,更少能有流传到后来的。

万幸想了想,歪着头说,“知洲哥哥,你站到升旗台下面吧,我给你拍个照好不好?”

贺知洲看了他一眼,冷飕飕的说,“不拍。”

万幸一眨眼,“为啥?”

贺知洲左右看了看,他因为穿着一身军装的缘故,不少路过的人总会往他身上多看两眼,弄得人挺不自在。清清嗓子,说,“不习惯拍这个。”

万幸一乐,这可还真是头一次看见贺知洲这么别扭的样子,“就拍一张,就一次。”

贺知洲摇头。

万幸眨眨眼,想了想,小步子挪过去,可怜巴巴的竖起一根手指,“就一次嘛。”

贺知洲满脸挣扎的神色,大概是终于认清了,如果他不过去,可能万幸绝不会善罢甘休这个事实。

终于,啃着冰棍的万幸最终还是让贺知洲站在了升旗台下,在他不怎么自在的敬礼的瞬间,按下了快门。

看着相机的万幸感叹,“早点听话不就好了嘛。”

贺知洲叉着腰,‘啧’了一声,旋即笑了。

万幸笑呵呵的说,“你说这算不算缘分啊知洲哥哥,给我爸买的手表,第一个记录的对象是你,这不,这个相机拍出来的照片,第一批洗出来要成像的人也是你。”

贺知洲看了他一眼,说道,“多洗两张。”

“好嘞。”万幸笑眯眯的。

万幸算了算时间,第一批相册能够成功洗出来的时候,她应该还在乡下,这一次毕竟是暑假,辗转坐车,加上来回操办,还得回去串串门,少说得待个十天半个月的,所以干脆便把地址留到了乡下老家的位置。

等万中华交接完了北京的工作之后,一家人便踏上了前往乡下的火车。

这是来了北京之后第一次回去,万志高年纪还小,对家里的弟弟们也都很想念,一路上都在说着,把玩具带回去之后,弟弟们肯定都会特别的开心。

等到两个孩子睡着之后,陈晓白和万中华看了一眼,声音小了一些,说道,“家里都安排好了吗?”

万中华点点头,说,“都安排好了。”

“这次大哥也会回来?”陈晓白问道。

关于万家的大哥,她其实都没怎么见过面,只隐隐约约记得,是一个神似万中华去世父亲的男人。

“会,一早就请了假了。”万中华叹了口气,笑了笑,说道,“赶上娘的寿辰了,大哥怎么也得抽出功夫回来一趟。听他的意思,可能是要升官了,回来也是报喜讯的。”

陈晓白点了点头,对这一次的行程也充满了期待,笑着说道,“前阵子千汐姐给了我好些秀样,这次回来,正好可以给艳红。她手艺好,也细心,最喜欢这些东西。”

妯娌间的关系,自打王秀英走后,便一直好了起来。两个女人某些方面来说,性格是特别相似的,都不容易起什么纷争,万家也难得过了这么些年的太平日子。

分家之后,三家的关系也的确是缓和了不少,其中,尤其是三房和四房最为要好,陈晓白多想着四房一点,也是正常的。

万中华点了点头,抬头看了看在上铺抱着相机,睡的香甜的女人,目光便柔和了下去。

“宝丫是真喜欢拍照片。”万中华和陈晓白说,“拍的也好看,这次给她买这个相机,也是想着,赶到娘的寿辰上,又逢着二哥结婚,宝丫也能拍个够。”

陈晓白也探出身子,小心的看了眼睡的香甜的万幸,眼睛也不由弯了起来。

*

一路风尘仆仆的走到地方,终于到家之后,万幸整个人都软下去了。

有些日子没有回来过,万幸居然还有点想念。万志高已经带着东西,去和从前的小伙伴们分享去了,万幸想了想,没跟下去,拿着相机在屋子里面转悠了一圈,打算把这个房间给记录下来。

“咱们明天一早再动身去乡下?”陈晓白看了眼时间,已经晚上七点多了,不过夏天来说,这个时间也还早,收拾个屋子肯定是够用的。

还好她们在走之前,听了万幸的,去商场买了防尘布给所有家具都罩了起来,打开之后,也都没落灰,不然恐怕都不能住人。

万中华点点头,说道,“不忙,回来歇歇,还得有两天才操办。”

因为两个礼在一起,但是主要还是以张敏静为主,毕竟万忠军算是二婚,对象还大着肚子,也不太适宜大操大办,低调为主。

地点他们就选在了镇上的一家饭店,万忠军这些年也算是攒下了点钱,几个兄弟一合计,便各家都拿了一点,把整个饭店的一层给包了下来,用来请客用,等这边办完了,再回村子里面办个流水席,请父老乡亲们沾沾喜气。

这时候,有人上来敲门,说是有人打电话找万中华。

这倒是常事了,万中华便放下手头的东西下了楼,中间正巧遇上了已经把东西给小伙伴们分完的万志高,便带着他一起去了楼下超市。

万志高在里头转悠着,想给万幸带点零嘴上去,万中华时不时的看他一眼,同时接通了电话,说道,“喂?我是万中华,请问是哪位?”

作者有话要说:十二号了,大家剁手还愉快吗.doge

第120章

电话那边响起了一个有些慌乱的声音, 紧接着,才是万胜利的声音, “三伯?是我,我是胜利。”

听见是万胜利, 万中华在思考的精神就松下来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虽然他安排的妥当,但是总是没法避免会有个什么万一的,于是说道, “胜利?有事吗?怎么这时候打电话过来了?”

万胜利那边停顿了一下,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三伯, 是这样……这不是学校放假了吗?金凤在学校耽搁了一阵子,天又太晚了,想问问看,能不能今晚上……在你那住一晚上?”

万中华听了之后,眸色沉了沉。

久等不到回音, 万胜利心下也是一叹。

万中华说道,“胜利, 你是个通透孩子,伯父也不跟你说那些虚的, 我可以出钱, 让金凤在这旅社住一晚上,住最好的都可以。”

但是绝对不能在他们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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