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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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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仁啊温琼继续嚷嚷,他爹还是十七年的状元,家学渊源。

错不了了,就是圣人王阳明,温瑜激动的不知说些什么,这可是五百年才出一个的人物啊!能见到偶像小时候,他温瑜也算没白穿一次了!

温琼看着大哥神色变幻莫测,有些摸不着头脑:大哥?

嗯?温瑜摆出一副笑眯眯的样子,看得对面打了个寒颤。咳咳你那朋友的父亲王华,也算是跟我同一年考的进士了,我一直十分仰慕他的才学。你这个朋友,我看很好,好好跟人家相处。

结果等到了晚上,温瑜真的见到偶像的时候,不由有几分失望,这还是个半大孩子啊,只见对面的少年眉目如画,一脸青涩。而且看得出来思维十分跳脱,非常尚武。

听闻徐敬曾跟草原人交过手便一直缠着他交流。不过圣人学识还是扎实的,礼数也十分到位,不愧是家学渊源。当得知他曾单枪匹马独自一人杀向蒙古和边境骚扰百姓的敌方士兵厮杀的时候,温瑜竟不自禁同情起自己那位名义上的同窗王华,熊孩子的家长不好当啊!

一顿饭下来温瑜吃得心不在焉,不断将眼前的跳脱少年和印象中的大圣人做对比,总有一种偶像幻灭的感觉。

王守仁还浑然不知,他这次本就是来散心的,早就听说蒙阳这个地方人杰地灵,这次来不仅结识了温琼这位志同道合的好友,还有幸见识的蒙阳的父母官,对于温瑜这位一心为民的好县令,他可是极为佩服。虽然此人学识一般,比自己父亲差得远,但能看得出,此人眼界甚广,有些观点新颖的让人眼前一亮。就是不知为何这位温大人总是神情复杂的盯着自己,让人不由头皮发麻啊!

等见完王守仁,温琼也差不多该启程上路了,这次温瑜只命钱妈妈和两个护卫跟随,有钱妈妈照顾弟弟的饮食起居,他自己还是放心的。

温琼考科举暂时放在一边,对于蒙阳来讲,现在还有一件真正意义上的大事,蓖麻丝终于可以大规模上市了。自古以来,盐铁茶丝都是赚钱最快的东西,前两样是不用想了,就算温瑜有门路,这里面水也太深,贸贸然分一本羮怕是要被那些大鳄们抽筋拔骨。

蒙阳的茶现在虽然小有名气,但还在上升阶段。蓖麻丝之前就投入市场一部分,反响相当不错,这也给了温瑜和王家信心,直接下令大规模生产,目前终于到了见证成果的时刻。

王以溪还是一如既往的沉不住气,烦躁的在屋内走来走去,看得温瑜眼晕:之前广告做了那么久,二哥自己不是也颇为得意吗,放心,不会有问题的。

王以溪被他说的有些不好意思:我自然是相信妹夫的能力,可以请到全蜀才子花魁一同帮着宣传,恐怕天底下也就你有这份本事了。

温瑜微微一笑:二哥过誉了,也多亏之前牡丹节积累的那些人脉,现在整个蜀地都知道我们这清风丝了。

王以溪继续道:其实我一直都不解,这好好的蓖麻丝,为何非要起名叫什么清风丝,以我看这蓖麻颇为厚实,起名富贵丝团圆丝不是更好,而且这定价是不是低了些,我认为最少还能上浮个两三成。

温瑜苦笑摇头:二哥做这个生意,自然是看蓖麻千百般好,不过你仔细想,倘若平时这蓖麻放在你眼前,你可会去穿?

这王以溪一时语塞,他自幼绫罗绸缎享用不尽,蓖麻丝这种粗糙的东西他怕是看不上。

就是这个道理。温瑜缓缓道:这蓖麻丝,其实严格来讲根本不叫丝绸,因为必须要跟绢等物混合纺织才可,光泽和柔韧度都比不上蚕丝。好在产量高不少,而且蓖麻蚕好养活,比普通粗布强了不少。

看王以溪陷入沉思,温瑜接着说:之所以叫清风丝,是取自两袖清风之意,大明千千万万的读书人,也不是人人都穿得起丝绸,但你若让他们和目不识丁的百姓一样,想来他们自然也是不乐意的,如今有这蓖麻丝,不正好将他们区别开来。

不错,打从一开始,温瑜就将消费用户锁定在清贫的学子和一心附庸风雅的小商户上,打的广告也大部分都是面向这群人,至于王公贵族,只要他们提起蓖麻不是用鄙夷的语气就够了。如此一来,他也不算是动了那些丝绸大户的蛋糕,说不定还可以跟他们联合一下,抬高传统丝绸的地位,实现双赢。

他将想法给王以溪一说,对方顿时敬佩的五体投地:我总算知道我那老爹为何非要让我们往仕途上发展了,你们读书人的脑子果然不一般,今天我算是彻底服你了。

温瑜没有言语,虽说预想的是很好,但具体如何还是要等结果。

成都府,一间绸缎在内,孙止昀是一个三次落第的年轻秀才,自诩才华横溢平时也颇为趾高气扬,好在他家里条件还不错,虽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好歹是个小地主,供他念书还是没问题。

今日闲来无事,他陪母亲嫂嫂沈氏来此处置购些衣物,店小二仔细打量了一番几人,心中已有成算,便将他们往新料区那边带客官里边请,这是我们从蒙阳进的新料子,最适合您这样的腐书网。

哦?又是蒙阳?那个伤风败俗的温瑜?孙止昀神情有些不屑,他早听闻蒙阳县令沉迷奇淫技巧,还搞什么女学出来,让一帮女子抛头露面,简直不知廉耻,现在听到蒙阳这两个字就觉得不舒服。

沈氏在一旁看不过眼:我看温大人不错,最起码我娘家大哥去蒙阳回来后都赞不绝口,听闻那边地价快赶上成都府了。听说那位大人也是久试不中,人家直接去选了官,现在不也是一方父母官。

孙止昀还不服气:一个小小的知县,能有多大本事,他是举人选的官,这辈子撑死也就一个六品到头了,想官至宰辅还是要正正经经的两榜进士。

沈氏冷笑:那不知二弟何时能考个进士出来?

无知妇人!你这个

够了!孙母看不下去了,出声制止:这是在外面,你们是想让人家看笑话吗!昀儿,这是你大嫂,长嫂如母你平时要尊重她,还有你,哪有跟自己弟弟那么说话的!昀儿不过几次不中,他可是我们家几代唯一的读书人,早晚要出人头地的,到时候我们孙家还不是要靠他!

沈氏不好违抗长辈,面上低头不语,暗自腹诽道:靠他什么,撞大运考了个秀才,平时书也不读,成天跟一帮狐朋狗友鬼混,还美其名曰参加诗会。让他教自己侄子识字一天天推三阻四的,说要进城买衣服倒是第一个跳出来,爹娘就是偏心。

店小二始终在一旁微笑不语,等看几人讨论完了才适当的跳出来:客官请看,这是本店新到的清风丝,这丝可是我们四川的按察使毛大人命名的,据说毛大人悯桑农贫苦,这清风丝没有蚕丝那么奢华,希望能在蜀地形成良好的风气。

三人定睛一看,只见那一匹匹清风丝陈列在那里,看样子的确没有以前的丝绸有光泽,但质地也十分细腻,上手厚实,染色均匀。这已是他们平时摸不到的好料子了。

孙止昀一看就移不开目光了,他这人好奢华享受,目前为止全家也就只有他穿过丝绸,不过是里衣,还是用比较大块的碎料拼接的,这样的新布穿出去好看又有面子,他自然是想要。

沈氏也眼馋,她家大宝年纪小皮肤嫩,就适合穿这种好料子养养。不过转头看小叔那眼巴巴的神情就知道轮不到她了,不由讥笑道:这新料子估计不便宜,二弟不是还要去朋友家走访,你那些月钱怕是不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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