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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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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丁点儿都不领情,毫不客气地怼回头“关你什么事儿啊,蕊蕊跟你没关系。”

孙泽冷笑着捋起袖子“那哥哥让你看看到底有没有关系。”

林蕊吓得捂嘴,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哎呀,他俩为了她打起来,她岂不是成了红颜祸水。为啥想想还有点儿小兴奋

苏木默默地看了她一眼“有客人过来了。”

林蕊立刻抬起脸,以标准的二度微笑,热情地大声招呼客人“尝一尝,瞧一瞧,泡椒凤爪好味道。无防腐无添加,营养美味停不下。”

脸上戴着大口罩的中年女人盯着玻璃坛子一个劲儿猛瞧“你这鸡爪子怎么卖”

林蕊拿牙签戳了一小块泡椒凤爪递过去,笑容满面“一毛钱一根,您尝尝,保准您买了不吃亏,买了不后悔。”

她话音刚落,不远处就响起个男人的惊呼“敏敏,尿了,小宝要尿了。”

呵,一看就是丧偶式带娃的典型家庭。娃的爹连孩子尿了都不知道如何处理。

林蕊怀着相当微妙的情绪,讽刺地抬起眼,然后惊恐地捂住了嘴巴。

老李手足无措抱着娃在边上呼唤妻子的中年男人是他们不苟言笑的班主任老李

四目相对,林蕊默默地收回给师母推销泡椒凤爪的手,虚虚地朝班主任挥挥手“嘿嘿,李老师好,您还亲自逛夜市啊。”

那个,她现在说自己只是路过,学雷锋做好事帮助腿脚不便的残疾人,老李能相信吗

作者有话要说老李你看我像个傻子吗

现在看来很不可思议,但当年信息的确非常不畅。赫赫有名的杨百万利用异地差价倒卖国库券挣到第一桶金的时候,当时主政上海的朱镕基还特地批示“杨百万搞得比证券公司还好,查一查我们制度上有什么漏洞。”

杨百万炒国库券的事情,大致如下自述

我是1988年2月28日辞职的,响应政府号召,自谋职业。开始我并没想到要做国库券买卖。我看到新民晚报上一篇报道,说温州实行利率开放,利息可以高到13。我就给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写了一封信,问上海报纸登的是否确有其事。人行温州市分行回了一封信,盖着公章,答复确有其事。我就想钞票不存在上海了,存到温州去。当时利率温州实际上高达1618,上海只有54,我有2万元本钱,每年利息就是3000多元。我辞职时每月工资68元,一年也就800元多。我想这样不就可以不要上班了嘛。当时想法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到温州去的船票刚买好,上海报纸又登了消息,说上海要开放国债交易。我是读过子夜的,晓得这里面肯定会有“花头”,所以4月21日开市第一天一早就去了。别人都不敢买,我买进。结果下午老百姓明白了,开始有人抢着买进。银行利率每年54,国库券三年期,年利率超过15,为啥不买结果价格立刻上冲,冲到110元以上,我就抛掉。

很快,我发现全国8个试点城市的国库券差价很大,而中国人民银行却禁止金融机构之间流通国库券。于是,我又开始做国库券异地买卖。可以讲,国库券异地交易是我开创的。我没日没夜地乘火车在全国跑。差价可以大到每百元国库券超过10元,利很厚。啥地方穷,啥地方就更便宜。最早国库券是摊派的,老百姓拿在手里急于兑现,打八折80元抛售给银行,而银行缺乏资金,启动资金只有十几万元,一下子就用完了。我带着现金去买进,当地银行把我当救星一样。银行给我的价钱是九折,90元,到上海差价起码十几元。靠这2万多元,出去一趟起码几千元进帐,本钱快速膨胀。其实当时有文件,国库券不得低于面值买卖,上海执行政策最好,从来没有低于面值。我就以100多元抛给上海的银行。我实际上赚的就是这个政策的钱。那时我日日夜夜全国各地跑,现在面孔这么黑,就是那时晒黑的。

后来我进出都是上百万元了。银行开始注意我了,内部有争论。第一,这种行为是否属于经营金融。国家有规定,个人不得经营金融。第二,算不算投机倒把。我就到中国人民银行去“人民来访”。接待人问我啥事。我说我有些金融法规搞不清爽,想主动接受党和政府的教育。我填了一张人民来访单子。他吃惊地说“你就是杨怀定我们早就注意你了。你怎么会有那么多国库券呢”我说“我今天来就是想问这件事。我可以买卖国库券吗”他说“你看呢”我说“我看是可以的。”他问我你有什么依据我说有。我从口袋里拿出一份金融时报。当时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是李贵鲜。我说“你们行长在报上讲,欢迎公民随时随地买进国库券,随时随地卖出。我看不到文件,但你们行长讲了,如果有错是你们行长错。”他不能说他们行长错,不知如何回答,只好说“反正我们现在没有文件。”我说“没有文件,那我就可以做呀。法律不禁止的,我就可以做呀。”就此观点,我后来还在报上发表过文章。

后来有一位官员对我说“原来我们想让老百姓买卖国库券以搞活市场,没想到你利用这点来做生意。”我说“我是合法的,我是投资者。我买进时,并没想要卖掉其实是想的,就是为了要卖掉嘛,但是我突然之间要用钞票了。你管我是拿了一夜还是两夜呀。这也符合随时随地买进,随时随地卖出的原则呀。”当时还有人认为,杨怀定把上海的大量现金带到外地去了当时银行内部现金是条块分割的,上海现金减少了。我说“你们没有看到,我把外地的利息都带到上海来了呀。”我把有关的报纸、文件都保存下来了,当时怕“反攻倒算”嘛。

这样做了一段时间国库券,心里还是有点害怕,怕政策变,也怕大笔现金带在身边不安全。当时个人没有本票,只有现金。我称过,一万元10元钞票是06公斤。我带50万元出去,就是30公斤。我就跑到公安局去,说现在改革开放了,我要从事国库券交易,能否请保安人员。后来上海解放日报社会新闻栏目上登过消息上海出现第一例私人聘请公安人员当保安。我其实还有一个想法中国人民银行如果认为我不合法,那么现在公安人员跟着我,我怎么做买卖的他们都看得见,有事你们可以去问公安局。

那时社会治安还是蛮好的。但那时大家都没见过大钱,你带着100万元现金,别人都会怀疑你非偷即抢,那时也不像现在这样治,先把你拘留下来再说。有一次在火车站检查安全品,检查人员要我打开包。我说“我不能打开,要打开到你们办公室去打开,我怕被歹人看见要跟牢我。”检查人员很恼火,他们从未碰到如此不买账的人。走进办公室,我打开包说“都是钞票,可以带吗绝对不是危险品。在外面不给你看,是考虑人身安全。”同时,我立刻把几包香烟掼过去。他们也很重视,马上通知乘警,请他们保护我的安全。就是这件事促使我萌发请公安人员的念头。以后我出门,保安人员开好执行公务的证明,还带着枪,一路免检,通行无阻,少了许多麻烦。到了外地银行,银行认为我正规,愿意把国库券卖给我。

1989年,我又跑到税务局。当时有关部门认为有几种人赚钱最多,我的名字排在第四位上海市民杨怀定,利用国债买卖获取暴利。我马上跑到税务局咨询是否要交税。税务局的同志讲,我们早知道你了,并且表扬我主动上门报税。当时的背景是,个体老板都不大肯交税。报纸后来登了消息上海市民杨怀定主动报税。根据国库券条例,国库券是免税的,我买卖国库券也就不用交税了。

到中国人民银行咨询、请公安人员做保安、到税务局报税,就是这三件事让我出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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