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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混蛋秦,大混蛋秦,天大的混蛋秦,我不过说了她一句,你这就心疼了啊”洛鸢晃了晃小拳头:“我怎么没见着你这么关心瞿溪啊”

“你没见着不代表没有。”秦百川揉捏了两下僵硬的脖子,叹气反问:“孟姐遭遇的那些事,你觉得不值得我心疼她”

“值得你心疼她,却不是让你去肉疼她”洛鸢怒冲冲的说道:“秦大部长,你还能不能、敢不敢要点脸”

秦百川也听出来了,洛鸢这是卯足了劲想要跟自己吵上一架。“不敢说话了啊哼哼,孟姐药性发作,我利用其它手段帮她解毒,听听,这话说得还真大公无私啊可我倒是好奇,那种东西还有什么其它手段秦百川,秦大部长,昨晚马车里过得很舒服吧”

“不太舒服。”本不想理她,可洛鸢却变本加厉,秦百川扫了一眼她的胸口:“如果中毒的是你,我觉得会更刺激,更过瘾”

“混蛋秦,我跟你拼了”洛鸢被刺激的血气倒流,挥舞着小拳便冲了过来,秦百川早有防备,哈哈大笑着逃离了现场。

从晚到早,又是救人又是怒殴韩秋生,忙了个半死的秦百川回到自己的别院厢房,脱掉衣服正准备美美的睡上一觉,却从衣服口袋里滚落几颗黑漆漆的草籽。秦百川微皱了皱眉头,捡起草籽仔细端详,这东西黑漆漆的如小米粒大小,秦百川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可一时偏偏又想不起来。

捏着几颗草籽在房间中来来回回足足绕了小半个时辰,就在他心烦意乱准备将草籽扔到一旁的时候,目光不经意的扫过桌面上的茶杯,双眼当中闪烁一道明悟,急急忙忙将草籽扔到了茶水当中。

让人颇为惊讶的一幕出现了,刚一接触水渍,干瘪的草籽便好像充气一般飞快变得圆润、饱满,竟连茶杯当中残存的细小残叶都被吸附到了周围。秦百川心跳骤然加速,拍着胸膛道:“是了,是了苦行草真的是苦行草”

在秦百川生活的那个年代,他农村老家每家每户厕所后面都生长着一种大绿叶、开黑花的杂草,这种草是连根植物,生命力极其顽强,秦百川小时候没少跟着父母进行过除草大业,可第一天将草叶铲除的干干净净,没过两天必定又会枝繁叶茂。

农民们对其深恶痛绝,将之称为劣根草。

后来有一位作家来到秦百川所在的山村探亲,无意间得知了恶劣草的来历,他回去便以人生如草,都是一场苦行为题写了一篇文章。没想到,文章一经发表便引起了全面关注,有人便将之改名为“苦行草”。

更离谱的是,有关部门专门派人采摘了不少苦行草回去研究,最后在高倍显微镜下发现,苦行草草籽内部中空,竟存在无数密密麻麻的细小空穴,其吸附杂质的能力竟是活性炭的十五倍

第115章 民不与官儿斗

从茶杯里取出几颗圆鼓鼓的草籽,秦百川忍不住在房间里笑出了声音。来到这个世界,无论是他处心积虑的包装明星、聚集人气,还是搞传媒营销,目的都是赚银子可自己忙来忙去,竟忽略了创办实业这一条

一窍通,百窍通,秦百川狠狠地拍打着自己的脑门,太二了,太二了啊,很早以前不是有本小说,说什么穿越过去搞香水嘛自己竟把这茬给忘了开发香水这种东西难度太大,根本无从下手,但是借助苦行草的特性,搞点二次开发绝对没有问题

一想到这些,秦百川哪里还有半点睡意,胡乱的披上衣服,飞快的跑出了自己的房间。让秦百川倍觉惊喜的是,这江陵似乎也正是苦行草的生长地带,锦绣山庄茅房后面便是成片成片的杂草。

随手采集了满满两大把草籽,视若珍宝的揣在怀里之后,秦百川叫醒猴子,一主一仆悄悄的离开了山庄。在接下来的两个时辰当中,秦百川不断出入各种场所,车厢里也堆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磨面用的石墨,猪胰子,鸡蛋,蜂蜜,豆粉,山楂,甘松,白丁香,大黄,樟脑,檀香猴子看得目瞪口呆,秦先生这是打算干什么

猴子不解其意,秦百川却是双眼放光,粗略算了算,除了樟脑、檀香这些香料稍微贵一点之外,这满车的战利品总价还不到八两银子如果自己的办法真的切实可行,那这么一点点的投入足够给他带来上百两银子的利润

“猴子,回山庄,快点”已经看到白花花的银子在朝着自己招手,秦百川迫不及待的催促了一声。

此时已经是日落时分,街上的行人相对稀少,猴子纵马飞奔,当呼啸的马车冲进锦绣山庄大门的时候,猛听到一个女子厉声发问:“车上的可是秦百川,秦部长”

猴子带住马车,目光微微扫动,便看到山庄的后门竟不知何时布下了天罗地网,十几个穿着血色长袍,头戴冲天冠,腰悬绣春刀的捕快将秦百川的马车团团围住,看样子来者不善。

“先生,有麻烦了。”猴子眼里徒然闪过一道凶光。

“什么麻烦”秦百川只觉得说话那女子的声音颇为耳熟,不疾不徐的问道。

“血衣卫。”猴子从牙缝了冒出了几个字。

血衣卫。

大颂某些大城市的衙门里拥有一支极为神秘,经过特殊训练、战斗力极为惊人的捕快队伍,这些捕快平时身穿血衣,身上带着由皇帝亲自颁发的令牌,具有先斩后奏的权利,名为血衣卫。

据传言,血衣卫每年都会进行一次内部考核,到时候来自全国各地的血衣卫佼佼者将同时前往京城临安同场竞技,一旦能通过重重选拔,便会成为血衣龙卫的一员,专为皇家做事,光宗耀祖,荣耀至极。

“先生,猴子缘薄,恐怕日后无法伺候您老人家了。”毕竟是长寿宫的叛徒,而且前些日子猴子出手杀了瞿四老爷请来的杀手,满心以为血衣卫是要抓捕自己归案,猴子咬了咬牙,颇有些沉重的说道。

对他来说,身负血海深仇尚未得报,反而就此要落入血衣卫的手中,这实在太可恨了一些。如果换做是以前,猴子倒也不惧与血衣卫殊死一战,但现在如果拼死反抗,无论输赢都将给秦百川招来巨大的麻烦。

猴子正准备跳出去束手就擒,却见对面走来一位女子,这女子不过十七、八岁的模样,长腿细腰,鹅蛋般的小脸上不施粉黛,如小麦一般的肤色泛着一股健康的光泽。她站在那里,右手握住绣春刀的刀柄,少了几分大家闺秀的温婉,却平添了几分巾帼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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